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九府办发〔2020〕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江西省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意见》要求,妥善做好我市禁食在养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支持我市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更好转产转岗,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制定一企(户)一策帮扶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扶贫等单位及时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现状开展一次全面摸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养殖户本底调查,摸实摸细物种、数量、养殖场所、繁育设施、贷款、涉贫、涉众等基本情况,做到“一户一册”。对各类养殖企业、养殖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分类制定转产方案,做到“一企一策”、“一户一法”。
二、给予金融支持帮助养殖户转产转岗。各县(市、区)金融机构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养殖户予以延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式予以帮扶,努力帮助养殖户渡过难关;对转型转产养殖户的贷款申请,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帮助受影响养殖户加快转型转产步伐;对转产农业项目的养殖户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对养殖户中的贫困户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并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最大限度支持养殖户转产;对贷款转型发展造林、油茶、森林药材种植等的养殖户,各地林业部门优先帮助其申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并积极向中央和省里争取在贴息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三、优先支持养殖户发展油茶产业。将养殖户新造高产油茶林、改造低产油茶林1亩以上的纳入省级项目补助范围,在享受市、县原有补助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财政再按每亩200元、100元的标准分别追加补助。
四、享受农业产业发展补助。对于转产养殖家养禽畜,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