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全文废止】
九府厅发〔2018〕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月22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九府办发〔2020〕4号 )规定,将全文中涉及的部门名称按2019年《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19﹞1号)中公布的部门名称对应修改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力打造山水文化名城,擦亮“宜居宜游”大美九江名片,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动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遵循“正确导向、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提高全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文化消费,发挥文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努力培育文化消费理念,积极引领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方向,使文化消费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助力九江市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文化消费内在动力。
2.创新供给方式。通过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创新供给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有效供给创造需求;树立不同群体的消费习惯,改善消费条件,创造更多消费选择,有效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3.推进产业融合。推动文化创意和科技融合,扩大现代型和科技生态型文化产业,提升质量和效益,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使其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
4.注重社会效益。立足文化资源地位和价值,兼顾长期效益,坚持文化为民惠民,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实现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文化消费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消费环境更加完善,实现全市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逐年增长,消费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打造符合本地市场需求的原创文化精品,坚持提供高品质、高品位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方式,引导文化企业为市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的适合九江市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推动创新创作、产业经营等一体化运作。推动文化创意和科技融合,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支持文化事业单位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作和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打造文化消费品牌。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旅游旺季,整合全市文化消费资源,打造文化消费季活动。举办好庐山、庐山西海等景区景点的旅游文化活动,打造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文化消费品牌。有效放大文化惠民活动、文化旅游活动、非遗进景区等活动效应,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九江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促进演出市场消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九江演艺市场的供给侧改革。遴选群众喜闻乐见、内容新颖健康、品种全面多样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曲目、戏剧等,力求促进九江市演艺市场在内容和品质上明显提升。通过票价直接补贴与优秀作品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市民和演出团体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演出活动,实现文化消费多元化的刺激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