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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8〕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月22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九府办发〔2020〕4号 规定,将全文中涉及的部门名称按2019年《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19﹞1号)中公布的部门名称对应修改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1日

九江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赣府厅字〔2018〕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需求引领、供给升级,放宽准入、优化服务,严格监管、有序发展”的基本原则,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坚定不移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着力扩大健康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为健康九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形成全省知名的高端医疗、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健康养老等服务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脱岗培训机制,力争做到“应训尽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大力发展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及诊所管理人员的专业协作团队,提供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全科诊疗、预约转诊、基本公共卫生、个性化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与医院、商业保险机构建立合作,打造医疗联合体(医共体或医疗联盟)。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负责)

(二)发展专业化服务。开展医疗领域“创一流、树品牌、扩供给”专项行动,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领域,打造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赞誉度高的品牌服务机构。引导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特色优势的大型专科医院,积极推进在共青城市建设社会办三级医院和在中心城区建立一所三级社会办医院。在城市新区、大型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写字楼等有条件的地方可开设医疗商城,相对集中设置名医门诊中心、儿科诊所、高端体检中心、抗衰老中心、口腔诊所、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专业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上述专业机构实现资源共享。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健康管理领域拓展,加快发展健康养生、深度体检、体质测定、营养咨询等新业态,逐步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服务模式。(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三)发展中医药服务。扶持有实力的中医诊所、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跨地区连锁经营、规模发展的知名品牌机构。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体质辨识、中药调护等多元化服务,并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支持社会力量挖掘、弘扬庐山中医杏林文化,不断扩大庐山杏林作为中医杏林文化发源地的品牌影响力,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促进我市中医药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庐山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立足九江实际,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有序推动生物、信息、材料、纳米等前沿技术向医学应用转化。稳妥推进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成熟可靠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发展精准医疗,有序推动肿瘤干细胞靶向治疗技术应用。推动发展基于健康大数据应用的智能诊断技术、智能治疗技术以及智能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快速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五)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就医咨询、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鼓励发展个性化健康干预技术以及移动医疗解决方案和家庭化、个体化医疗连续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探索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多学科整合服务。树立需求驱动理念,推动健康消费升级,允许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家庭医生和私人医生、私人营养师、私人美容师、私人健身教练等个性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端、多元化健康服务的消费新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负责)

  (六)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综合体,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医疗旅游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共建旅游环线,开辟特色医疗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体质辨识、康复治疗等中医药健康增值服务,打造健康旅游九江品牌;鼓励医疗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医药产品生产企业拓展医疗旅游业务;引导医药院校及医药品牌企业对接旅游景区,开发适宜医药产品,加速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产业化进程。促进健康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领域应用,发展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诊疗业务协同等服务,鼓励发展网络医院。促进健康与体育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运动医学,推广“运动处方”,鼓励开办体医结合、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发改委负责)

  (七)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鼓励前沿医学技术、尖端医学服务等高端医疗资源向知名旅游目的地配置,培育高端医疗旅游聚集区,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医药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康食品生产流通体系建设,引导健康食品生产企业向园区聚集,重点培育一批健康食品产业集群;鼓励建设外向型健康农产品加工区,建设一批知名健康食品企业生产基地;推动健康食品集散中心建设,完善健康食品冷链配送网络。支持打造涵盖健康传感器和数字化健康产品研发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存储和数字应用服务等智慧健康产业链。(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市农业局、市商管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扩大市场开放。

  1.降低准入门槛。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机构,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具体数量和地点等规划布局和户籍限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在医疗机构设立审批上,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允许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个人,可以举办中医诊所;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区域注册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依法依规开办中医诊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优化审批服务。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及社会办医审批事项清单,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全流程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审批模式,逐步实现网上审批。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提供窗口登记、网上登记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连锁经营的医疗机构由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鼓励医疗机构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负责)

  3.促进投资与合作。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医院管理公司、医生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发展医疗服务领域专业投资机构、并购基金等,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培育上水平、规模化的医疗集团。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医联体牵头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范畴。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采取改制、托管或公办民营等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负责)

  4.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依据《江西省境外和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为投资者及知名医疗实体来九江举办医疗机构提供便利。外资投资办医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发展健康服务贸易,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健康产业国际合作与宣传推介。(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人力资源保障。

  1.突出人才培养和使用。落实医疗和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加快培养引进医疗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医用新型材料、医药等高端研发、管理人才和医院管理职业经理人,养老护理、药剂、营养、育婴、康复治疗、健康管理等从业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人才留在九江就业的,凭身份证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最低年薪本科学历5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8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10万元。(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负责)

2.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将医疗和健康服务领域高端人才作为我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重点,加快引进国内外医疗和健康领域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团队成员符合我市人才认定标准的,落实我市现行有关人才引进政策。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研发平台,根据国家验收或考核评估结果以及运行情况,予以补助或绩效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研发平台具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照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研发平台,根据运行情况予以补助或绩效奖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

  1.丰富健康商业保险产品。建立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对接机制,方便患者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需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控前提下,鼓励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落实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市保险协会、市人社局负责)

  2.发挥健康保险服务功能。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遵循依法、稳健、安全原则,整合医疗服务产业链,探索新型健康服务提供形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体检、远程健康监测、健康促进等健康平台建设。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市保险协会、市人社局负责)

  (四)推进医疗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

  1.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支持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组建医学研究院(所)、中医古方研究院(所)、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载体。认定一批市级医药创新平台,支持开展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技术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技术的研制应用。推动慢性病防治、辅助生殖、干细胞、抗衰老和康复养生等新技术研发。加强环境及特征污染因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研究。(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