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洪府办发〔2021〕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洪府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10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10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20〕16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扶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稳定生产经营,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特制订以下政策措施。
一、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在2021年底前,允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在国内市场销售依据出口目的国标准生产且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指导生产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其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外贸企业,协调认证机构帮助和指导其依法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精简企业办税程序,压缩《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办理时间,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障
支持外贸企业申请专利授权及著作权登记。建立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和商业标识混淆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行为。加强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规避侵权风险。支持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有关出口产品转内销的知识产权授权,指导企业应对出口产品转内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维权援助。(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南昌海关所属青山湖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
支持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生产“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产品,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满足国内中高端需求,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建立“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符合要求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加大对“三同”产品质量及“三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线上线下举报反馈渠道,依法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鼓励“三同”企业加强市场推广,在商场、超市等设立“三同”产品专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企业对接消费需求
指导出口产品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外贸企业调整技术指标,改造生产体系,使其产品符合国内准入要求。推动外贸企业从供给侧发力,加大资金、技术等投入,开展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开发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产品,减少同质化竞争,切实扩大高品质、智能化、环保型产品供给,激发国内消费潜力。引导外贸企业生产符合我市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需要的出口转内销产品。鼓励外贸企业发展体验式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培育新兴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升级。(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南昌临空区、南昌综保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负责)
五、推动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支持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制定品牌战略,与工业设计机构合作优化企业形象,与主流媒体合作提升产品知名度,尽快打入国内市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自身平台、资源和渠道,加大对优质外贸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境内外重点展会的展位安排向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倾斜,支持出口转内销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加大对外贸企业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出口转内销产品的影响力,在电子信息、机电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医疗器械、鞋类、烟花、食品(农产品)等我市特色优势外贸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南昌临空区、南昌综保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负责)
六、鼓励企业自建国内营销网络
指导外贸企业了解国内市场准入、销售、结算等规则,借鉴内贸企业成功做法,结合国际营销经验,尽快构建国内营销网络。鼓励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并购内贸企业,整合现有品牌和销售资源,建立稳固营销渠道,快速进入国内市场。鼓励外贸企业成立出口产品转内销异业联盟,深化跨界合作,共享营销渠道。推动外贸企业转型线上销售,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借助网上销售、网红直播等形式,向国内消费者推送优质出口产品。引导有条件的外贸企业自建或联合组建国内电商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建设一批实体店、体验店,将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引导外贸企业主动对接国内大型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及重点外资企业,建立直销模式,开展专品专供。(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南昌临空区、南昌综保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负责)
七、推进产销深度融合
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各类专题活动,鼓励内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加强内外贸企业对接。引导外贸企业主动对接内贸企业,利用自身生产优势和内贸企业的品牌、渠道资源,打通产、供、销等环节,开展优质出口产品进商超、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夜市、进步行街等“六进”活动。支持市内商业企业、服务企业等加强与外贸企业的合作,将优质出口产品推荐给国内消费者。鼓励外贸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积极开展线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