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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9〕6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3〕7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豫政〔2025〕2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全省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关于加快全省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 省委政法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应急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税务局 省总工会 省大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2019〕16号)精神,加快全省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本增效、提质升级为核心,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加快形成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道路货运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支高素质从业队伍;促进落后运力有序退出,车型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广泛推广,“互联网+货运”新业态不断涌现;推动货车驾驶员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行业平稳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道路货运行业对物流降本增效、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保障更加有力。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降本增效,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顺畅发展。

  1.推进货运领域简政放权。深入落实普通货车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有关要求,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行为,做到实时上传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普通货车年度审验、证件补换等网上便民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

  2.规范公路限行设施设置。优化货车通行管控,开展全省公路和城市道路限行设施普查,严禁违法违规设置限行设施;确需设置的,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引导燃油货车在城外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卸货分拨,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进城配送。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4.优化公路通行管理。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货车电子道路运输证和ETC卡“两卡合一”,加快推广货车不停车收费。优化不可解体大件超限运输车辆主要运输路线,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站超宽车道设置。(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强化动能转换,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创新发展。

  1.推广甩挂运输。积极培育和引进挂车租赁企业,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研究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协议,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集装单元化等新模式,支持建设挂车信息平台。(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

  2.推进集约高效发展。加快培育冷链物流、零担货运等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小微货运企业开展联盟合作,鼓励大车队管理模式创新。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时,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

  3.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等道路货运新业态,重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网络货运品牌企业。支持网络货运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促进企业间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认真落实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推动建立道路货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联动机制,规范“互联网+”车货匹配平台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排除和限制竞争、损害货车驾驶员合法权益等行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税务局)

  4.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入实施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在集疏运体系建设、联运设施设备研发、标准规范制订等方面先行先试。扎实做好交通强国“内陆型多式联运”试点建设工作,力争率先建立提单物权化规则体系、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强化装备升级,促进道路货运行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