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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舟财行〔2014〕50号
  
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市财政局应加强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市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年度预算控制总额。
二、各单位应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年度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三、市人力社保局在市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年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