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衢政发〔201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政办发〔2024〕3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4〕6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34号)精神,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完善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阳光慈善。
1.畅通信息渠道。依托我市社会救助平台和家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立救助管理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民政与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创造条件。健全救助管理部门、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与困难群众间以及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间的衔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和慈善资源、求助需求之间的对接、共享和匹配,确保精准高效施救,合力助推脱贫攻坚。
2.完善慈善网络。以慈善超市建设为重点,搭建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邮政便民服务站、现有商业网点等设施举办慈善超市。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市)有2个以上、柯城区、衢江区有4个以上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慈善超市。扩大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覆盖范围,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捐赠家庭闲置物品,支持实施旧衣物捐赠回收利用等项目。
3.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受理机制,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中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捐赠人对慈善组织、其他受赠主体和受益人使用捐赠财产持有异议的,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努力推动公正慈善。
1.规范募捐活动。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
2.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作用,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参与相关规划和政策制订,协调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开展行业监督和评估,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慈善组织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建立慈善组织评估机制,完善慈善组织评估规程和评估指标,逐步推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慈善组织开展评估。相关政府部门要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评选先进的参考依据。
3.强化政府监管和责任追究。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检制度和评估制度,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健全和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活动。对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批准登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对慈善组织或其负责人的负面信用记录予以曝光。
(三)着力营造全民慈善。
1.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引导各类社会主体以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优抚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慈善服务和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服务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倡导各类企业将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把参与慈善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通过捐赠、支持志愿服务、设立慈善基金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服务平台,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教育培训、时间积累、绩效评估、星级评定、奖励表彰等相关制度。大力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扶贫帮困、支教助学、法律援助、心理抚慰、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公益性与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