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沪府令7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2年8月15日市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
2022年8月29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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