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潍坊市商务局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潍坊市大数据局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潍文旅字〔2022〕17号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教体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监管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
《关于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潍坊市商务局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12日
关于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在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具有特殊作用。为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八部门《关于山东省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文旅发〔2021〕32号),充分利用和弘扬传承潍坊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现实资源优势,深入挖掘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内在价值和外在魅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潍坊市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潍坊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以推进博物馆改革、促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强化文物资源利用,优化博物馆事业发展环境,完善博物馆特色体系,建立现代博物馆制度,强化博物馆在传承城市文明、涵养城市品格、表达城市精神、塑造城市形象、丰富城市生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博物馆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
——坚持统筹协调。抓住我市列入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把博物馆建设纳入整体规划科学布局,着眼服务大众,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水平,实现博物馆高品质发展。
——坚持全民共建。树立“博物馆之城”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博物馆积极性,不断丰富博物馆门类,提升博物馆文化供给,让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市民、惠及大众。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实际,针对不同行业类型、不同发展层次的博物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和管理举措,构筑精准服务管理格局。
——坚持融合创新。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思路,培育本地博物馆独有品牌,将“博物馆之城”建设与农业、制造业、文化产业发展结合,实现协同推进、相得益彰。
(三)建设目标
深入挖掘潍坊历史文化资源,释放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建设一批能够展现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农耕文明重要起源地、国际动力城等特色的博物馆。秉承大馆建强、小馆建密、微馆建活理念,密织服务网络,构建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市博物馆总量达到100家以上,建成“博物馆之城”。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潍坊特色博物馆发展格局
1.大力推进国有综合博物馆建设。推动青州市博物馆、临朐县博物馆、昌邑市博物馆新馆投入使用,推进昌乐县博物馆、安丘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并对外开放。重点推动潍坊市博物馆、青州市博物馆参与国家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全面参与国家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推动临朐县博物馆、诸城市博物馆、昌邑市博物馆创建第五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安丘市博物馆、昌乐县博物馆、坊子区博物馆创建国家二级博物馆。
2.大力推进文物古迹博物馆建设。加快实施潍县西方侨民集中营旧址修缮保护和展陈改造,推动乐道院潍县集中营博物馆创建第五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鼓励利用旧厂区、旧工业区设立工业遗址博物馆,展示我市工业文明发展脉络及辉煌成就。依托坊子德日建筑群,建设胶济铁路坊子博物馆、坊子德日建筑陈列馆、坊子德日建筑侵华遗址陈列馆、潍坊一战华工纪念馆、潍坊抗日战争纪念馆,并推动创建国家等级博物馆。加强程家沟古墓研究、规划及保护利用工作,打造集齐文化创新示范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研学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田齐太公陵考古遗址博物馆。
3.大力推进非遗博物馆建设。依托潍坊丰富非遗资源,围绕省委“山东手造”品牌建设,打造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文化活态传承新模式,创新建设一批“潍坊手造”品牌特色非遗博物馆。鼓励利用历史建筑、“三旧”建筑、创业园区打造各类民间工艺博物馆。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及民间社团建设医药、武术、饮食、民俗等非遗主题博物馆,全方位展示潍坊人文气质与生活氛围,鼓励配套开设餐饮、休闲体验、教育等增值服务。
4.大力推进革命纪念性博物馆建设。用好名人故居资源,依托马保三故居、臧克家故居、李福泽故居等保存条件较好的名人故居,通过功能调整、扩充范围、丰富内涵等方式,打造名人故居博物馆。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依托社会主义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件,建设革命文化主题博物馆。鼓励支持列入县级及以上革命文物名录且具备条件的场馆打造为纪念性博物馆。实施革命纪念性博物馆提升工程,完善硬件设施,提高策展水平,着重补充革命实物展品,适当运用声光电等方式丰富展示手段,推动王尽美烈士纪念馆、昌邑县抗日殉国烈士祠、段村烈士祠等打造革命纪念性博物馆,并争创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5.大力推进社区(村)博物馆建设。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结合社区条件、特征需求,打造社区(村)博物馆,推动博物馆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居民生活,塑造有温度的公共文化新空间。依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传统村落活化升级成果,打造一批社区(村)博物馆,主打特色传统民俗保存展示,突出休闲教育功能属性,打造特色民间风情展示区。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展“博物馆小镇”建设,在昌邑市柳疃镇先行先试。
6.大力推进行业博物馆建设。挖掘潍坊农业、制造业等深厚底蕴,立足行业特征,鼓励各行业企业加强生产设备、工具等实物资料的保护利用,建设展示行业特点、发展历程、特色产品的行业博物馆。文旅、教育、国资、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探索“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将高校博物馆、农业馆、工业馆、产业馆等国有企事业博物馆等纳入博物馆行业管理体系。
7.大力推进特色收藏博物馆建设。探索建设以金石文化展示为主、集教学研一体的陈介祺金石博物馆。鼓励社会各界结合潍坊人文乡土气息,依托自身特色收藏,建设一批奇石、古玩、古典家具、特色园艺等主题博物馆。
同时,扎实推进类博物馆发展。鼓励具有博物馆雏形及收藏、保护、展示、研究等部分博物馆功能,向公众开放,但尚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