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16〕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温政发〔2022〕1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政办〔2025〕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8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添活力、医改有突破”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双下沉 、两提升”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城乡、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医疗人才短缺等“瓶颈”问题,进一步推动建立分级诊疗体系。
(二)工作目标。2016年12月底前,省、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县级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乡镇全覆盖。2017年底前,省、市级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人、财、物全面下沉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覆盖面。
1.持续做好市级三级医院下沉。参照省级三甲医院下沉模式,市级三甲医院和三乙医院分别与市域内2家以上和1家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全面托管或重点托管关系,与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技术指导和分级诊疗合作机制。
2.全面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县级医院医疗资源通过建设分院和开设联合病房、专科门诊等模式下沉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县级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分别与县域内2家以上和1家以上二级乙等医院或甲级卫生院联合建设分院,在若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联合病房、专科门诊;县级二甲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在2家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联合病房,在若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固定时间开设专科门诊。鼓励县级医院医生加入基层责任医生团队,成为全科医疗服务指导老师,共同推动签约服务开展。
(二)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内涵。
1.保障上级医院人才下沉数量和质量。上级医院应按职称、职务要求足额选派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职在合作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原则上三级医院下派的医生人数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生数的5%,选派医生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占比不低于80%。市级三级医院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