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陕政办发〔2013〕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2月2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陕政发〔2014〕1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陕政发〔2024〕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8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
陕政发〔2011〕37号)精神,提高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形成知识产权科学布局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为抓手,以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支撑,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实施全程保护,优化发展环境,释放创新能量,建设知识产权大省,努力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和效益提升到全国前列,支撑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国外专利申请量和商标注册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两倍。取得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有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专利,形成局部知识产权优势。在商标、软件和版权领域实现突破,形成一批国内驰名商标。培育50家具备知识产权优势的领军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产品产值达到3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建立完善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和资助奖励机制,初步建成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转移转化体系、配套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推动知识产权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到2020年,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科学布局,形成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发展100家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领军企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驰名商标和10个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集群,专利产品产值达到6000亿元。建成完善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全方位配套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科学布局
(一)强化专利布局。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着力突破激光、创新药物、信息通讯、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建设形成若干个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推进制度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集成国内外研究力量,密切跟踪世界知识产权发展动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布局等服务保障;建立省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完善审议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推进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审议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
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的管理纳入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成果验收、奖励等各个环节。
(三)加大政策引导。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企业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实现突破若干核心技术,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带动数个产业发展的格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100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关键技术,申请国外专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省著名商标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及财力情况,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探索建立企业专利转让许可补助制度。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取专利技术,提高市场竞争力,给予购买企业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积极争取在我省建立国家专利审查协作西安中心,带动形成区域性知识产权要素汇聚中心。
三、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
(一)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制度。建立陕西省专利转化项目库,加大专利转化孵化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入股、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转化。深入开展质押融资,鼓励银企合作,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组织专利、商标、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评估研究,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价值分析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专利)运营管理。按照专利集中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商业化、服务增值化的原则,盘活我省知识产权存量资源,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收储国内外基础、核心发明专利及技术,形成专利集群,促进创新成果尽快就地转化。设立省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
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国专利技术(陕西)展示交易中心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进一步完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制度,规范流程,简化手续。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统计专利转移转让情况。
(二)实施知识产权转化鼓励政策。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我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属于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省内企业,对商标所有人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探索知识产权转化新模式。
鼓励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立若干知识产权联盟。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许可制度、评估制度,建立专利更新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和共同维权机制,形成同行业内企业知识产权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
推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具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优势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新设立的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适当经费支持和税收优惠。
四、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
(一)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
深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