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附件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3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全文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有关规定,我局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11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我省国税系统制定的一些税收规范性文件已经不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不适应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有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要求,开展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截至

三、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

根据税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变化,我们重点清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如资源综合利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制度改革后,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调整;税务稽查工作制度的调整等。

四、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本次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9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件。

五、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布形式

对于本次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在清理结果公告后,及时通过浙江国税网站向社会刊发,以便纳税人查阅、使用和监督。

附件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9件)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998713

浙国税稽〔199827

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下查一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058

浙国税稽[2000]15号

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

200248

浙国税外〔200249

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

20021028

浙国税外〔2002〕137号

5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审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20021224

浙国税稽〔200238

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3310

浙国税流[2003]30号

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撤销税务稽查收入账户后有关执行工作的通知

20031125

浙国税稽〔200321

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2005829

浙国税稽〔200527

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加强涉税案件查处质量管理的通知

2006725

稽便函〔200653

1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案件质量管理的通知

2008918

浙国税稽〔200820

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20081113

浙国税外〔200853

1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29

浙国税外〔2008〕59号

1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1229

浙国税外〔2008〕60号

1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957

浙国税所〔2009〕9号

15

浙江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617

浙国税函〔200927

1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税务稽查机构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月报)修改工作的通知

2009624

稽便函〔200957

1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券)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00992

浙国税函[2009]75号

1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1022

浙国税函[2009]120号

1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91231

浙国税函[2009]194号

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521

浙国税函[2010]139号

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的公告

201112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

2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20113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

2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事项的公告

20118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2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

20121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25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5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2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271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2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31125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2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421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2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42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3号



附件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失效或废止条款

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的通知

2009227

浙国税所〔2009〕4号

废止第二条。

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

201055

浙国税函〔2010〕118号

废止第一条,第三,第四条。

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15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废止“三、符合《公告》第六条规定的实际资产损失,需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延长追补确认期限,企业应于每年215日前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报告表、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证明资料上报所在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经市、县国家税务局审核后,于315日前上报省国家税务局”。

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51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废止第“四、冠名发票”。

5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公告

20128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

废止第二十四条的“(六)具有法定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房屋、土地原则上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公告

201282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废止第二点第(二)、(五)、(十)条。

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4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废止第一条第(四)项,第四条中“ABC类出口企业在被稽查立案查处期间,主管税务机关按《公告》第五条第五款规定执行,原管理类别保持不变,经稽查结案(以稽查结论、处理决定书或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为准)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认定为D类企业”的内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