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6〕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并发〔2015〕10号),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原则,以促进养老服务为导向,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改善养老服务业人才结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人员率达到100%;医养融合型护理员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定期发布养老服务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引导支持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将养老服务相关宣传融入一年一度的“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业院校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借助多种媒体扩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吸引力。“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太原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逐步扩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
(二)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2016年,在太原市卫生学校开设老年护理、眼视光与配镜、影像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4个专业;太原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建成后,逐年增设以养老护理专业为龙头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引导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成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与发展指导委员会,深化专业教学改革;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相应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设老年护理、老年康复与保健等相关课程,逐步构建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联合相关院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写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特色校本教材。引入相关行业企业真实项目和案例,开发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三)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在养老服务相关行业、养老机构、企业建立一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师培训,并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带头人专题培训,促进教师之间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的交流,培养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教学领军人才。在养老服务相关行业、养老机构、企业中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比例逐步占到相关专业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堂,将行业服务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使养老行业兼职教师在工作现场直接开展专业教学,实现校企联合教学。
(四)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2020年前,建设校内养老服务专业省级实训基地2-3个,校内养老服务专业实训教室8-10个,依托医养结合医疗单位、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