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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4〕2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 山西省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 晋政发〔2014〕 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出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着力点,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引进优质资源,促进融合发展,增强科技支撑,培育新型业态,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健康服务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具有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展潜力。
  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具有我市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健康服务产业规模达到450亿元左右,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1.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康复、护理等紧缺服务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市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指标达到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总量的20%以上,服务量所占比例显著提高。
  2.健康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保健、健康养老、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保健旅游、健康保险服务等健康服务行业迅速发展,健康评估和健康风险预测水平明显提高,对个人和人群健康危险因素的预防控制能力明显提升。
  3.集群化发展态势明显。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彰显特色,强化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在医疗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新型医药等领域形成一批产业融合互动、功能配套衔接、资源集约共享、服务链条完整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二、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医疗服务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山西省2011-2015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按照市“百院兴医”工程实施规划,2020年前完成113个改扩建及迁建工程项目,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迁建(扩建)工程项目12项,床位数增加3156张;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增加101.0万平方米,在城区范围内形成2所三甲综合医院和妇幼、中医、传染、精神等三级专科医院组成的市直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各县(市、区)分别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形成全市范围内覆盖面广、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完善和落实非公立医院发展优惠政策,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执业、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卫生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将医师多点执业与城市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有机结合,以购买服务方式,选择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按照专科化、差异化、规模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非公立医院,鼓励社会资本采取股份制、并购、合资合作、托管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2020年前,力争引入1-2家社会资本参与新建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和高端特需医疗服务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3.推动服务模式转变。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和社会需求实际,按照医疗资源调整提升区、充实完善区、重点配置区建设思路,对全市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启动以三甲医院为龙头的医疗联合体建设,由三级医院联合若干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建设山医大二院、省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区域医疗联合体,将服务延伸至基层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同,合理划分诊疗病种,推进区域内医疗机构合理分担诊疗任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行社区全科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1.着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继续扩大居家养老覆盖范围,与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档案,逐步形成社区家庭医生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力争2020年签约社区达200个。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床,加快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楼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机构试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2.丰富健康养老内涵质量。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和内容,提高健康养老质量水平,力争2020年探索实施适合我市实际的“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政府主导、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相结合,建立2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幸福工程”。发挥“三社”联动作用,构建社区需求和社会组织对接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不断提高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家庭护理等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利用我市“清凉太原”、“山水城市”优势,着力推动“银发经济”建设,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30张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三)积极发展健康保险
  1.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产品服务,大幅提高影响力、吸引力和参保人数,力争2020年全面建成类型丰富、针对性强、覆盖面广、保障力强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其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整体设计,为其留出发展空间。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包括罕见病、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在内的高端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发展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和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努力实现健康保障与投资需求有效结合,有效缓解应对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带来的负担和挑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2.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功能。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探索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稳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发挥商业保险在精算、投资、管理和支付方面的专业优势,逐步增加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险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强化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
  (四)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1.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市、县中医药服务网络,抓好10个县级中医院达标建设,推进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开发中西医结合治疗手段和中医康复疗法。力争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10种,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开展4种,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30%以上。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县级公立中医院为主体,打造一批中医药服务市级知名品牌,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机构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市、县两级中医院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治未病”中心,为群众提供养生保健、体质辨识、中药调护、保健品消费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加快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规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促进针灸、推拿等特色中医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
  2.推广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加快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实施,力争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形式多样、服务规范、技术适宜的多元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格局。普及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推拿、按摩等规范化培训,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进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制定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中医药科技发展创新扶持机制,加强药食同用道地中药材种植及中医药养生保健设备、中药保健产品研发应用,支持开发中医诊疗、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医疗器械和设备,促进中医药服务现代化、产业化进程,着力打造中医药“并”字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五)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促进全民健身发展。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体育健身服务消费,力争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含学生)。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推进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全民健身“6565”工程,使60%的县(市、区)达到“6565”工程目标;加强城乡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到2020年,健身辅导站超过2000个,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超过10000人;倡导全市各类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向公众开放,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并定期择时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市、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达到全覆盖,每年免费为市民监测12000名。打造汾河体育健身长廊,到2020年,使汾河景区体育健身场地数量达113处,面积达10万平方米,将太原国际马拉松赛、龙城赛龙舟、全国篮球城市、汾河体育健身长廊等品牌活动打造成为太原市体育名片。鼓励多形式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组织和体育社团,提供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完善体育教育服务机制,以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大众普及健身知识,努力推进体育锻炼生活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2.融合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将健康文化旅游发展列入我市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健康知识传播机构发展,培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秉承“整合新资源、发展大旅游”理念,将健康服务与休闲服务融合发展,形成健康养生、运动休闲、自然观光、民俗体验等独具特色的休闲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大力开展健康文化旅游活动,进一步加大资源挖掘整合力度,大力推广“健康休闲”旅游品牌形象,积极开展“健康休闲、清凉太原”宣传。以“傅山故里”为龙头,积极发展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以提供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养生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为主题的创意旅游新业态及其产业链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旅游养老中心。(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
  3.发展健康体检咨询服务业。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健康管理职能,积极引进和培育专业化、社会化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心理咨询机构,开发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项目;开展疾病预防、检后跟踪干预、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干预等服务,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以预防为主。鼓励引导发展专门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逐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间开展检验结果互认。规范发展母婴照料、养生美容等服务市场,完善行业标准,严格监管制度,鼓励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1.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应用。支持医药及健康服务业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应用,加大政府对医药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保健产品及设备比例显著提高。积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改造提升传统健康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数字健康、远程医疗、基因检测等新兴健康产业,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研发。积极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搭建院(校)企合作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科技合作,共同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