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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政办发〔2018〕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 ( 甘政办发〔2018〕23号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认真贯彻省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以全域旅游为统揽,突出“土气、老气、生气、朝气”,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以农耕文化为魂、田园风光为韵、村落民宅为形、生态农业为本”的乡村旅游,推进乡村观光旅游向乡村休闲度假和生活体验转型升级,以游兴村、以游强镇、以游富民,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乡村旅游培育成我市旅游产业的新增长极、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和惠民富民的新业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开发与城乡发展、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依托中心城市、旅游景区、特色村镇、民族乡镇、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做好发展规划,走绿色、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发展,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农户、村集体和各类经济实体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支持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创新,实现富民惠民,扩大就业创业,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推进机制。

——坚持整合资源,融合发展。综合统筹各类乡村开发和扶贫政策,用打造景区的理念建设农村、用经营旅游的思路经营农业,在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造林绿化、环境整治等方面体现地方民俗文化特色,融入旅游元素,实现旅游全域化、景村一体化的发展理念。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各地乡村文化资源,通过传统生活场景的再现、历史建筑风格的复原、地方民俗活动的举办,培育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的乡村风貌、乡土风味、乡村文脉特色村镇,实现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一村一风韵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坚持强化服务,规范发展。按照乡村旅游发展新形势新要求,配套完善路网、通讯、网络、给排水、供电、供气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乡村旅游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三)战略布局

一条“主轴”,以福银(平定、天平)高速为西、兰、银区域重点客源市场串联主轴。

三大“核心”,以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关山三个大景区周边及景区连接线沿途乡村为发展重点。

三大“片区”,即崆峒—泾川现代农业文化体验区,主要依托泾河川区国家级蔬菜产业园、海升超越农业“番茄星球”智能温室、天源牧业等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一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华亭—崇信—灵台花卉观赏避暑度假区,主要依托关山大景区及十万亩油用牡丹、芍药基地,建设牡丹(芍药)观赏园,牡丹(芍药)村,推进油用牡丹(芍药)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庄浪—静宁梯田苹果景观休闲采摘区,主要依托葫芦河流域庄浪梯田品牌和静宁苹果品牌,打造壮美梯田景观和苹果园景观片区。

八大“主题”,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实行区域内差异化规划布局,依据各地乡村旅游特色资源打造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民俗农庄、养生养老、创意农业、科普教育、苹果采摘、红色村镇等一村一韵味不同主题旅游乡村。

(四)发展目标

至2020年,全市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业态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大幅提高,形成产品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产业体系完善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与大景区一道成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两翼。全市打造16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5个达到国家3A级景区等级和质量评定标准的乡村旅游景点,20个旅游专业村,累计建成100户多样业态的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全市乡村旅游人数增长25%,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增长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各方,把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全局工作中通盘安排。实施“多规合一”,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要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准脱贫专项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紧密衔接,综合布局乡村产业、生态、空间、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内容,科学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重要内容。实行区域化布局和差异化规划,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市场需求,突出地域特色,策划不同乡村旅游活动内容。注重在保护中有序发展,重视乡村生态环境和古建筑、古民居等特色资源保护,做到“不砍树、不埋泉、不毁草、不挪石”,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优先推动各中心城市和大景区周边、交通要道、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村落、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及特色农业聚集带内乡村旅游发展,开发建设景区辐射型、古镇古村型、田园风光型、产业依托型、传统民俗型、民宿度假型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加快融合发展,围绕林果、养殖、油料、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深挖资源优势,注重参与体验,推动乡村旅游布局多样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二)合力搭建框架。以乡村城镇化建设为依托,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整合各部门涉农发展项目和资金,完善基本服务功能。着力建设旅游专业村,完善游客中心、停车场、公共厕所、购物点、餐饮点、住宿点、标识标牌、游步道、游憩节点、垃圾收集点、卫生室、消防设施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满足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和乡村旅游发展需要。着力提升环境景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造“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重点,保持乡村聚落景观、乡村田园景观、乡村建筑景观、乡村庭院景观、乡村文化景观中内在的乡土精神,对每类乡村景观元素进行最大程度的乡土风情展现。着力推进通村公路、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对不能安全通车的窄路基路面合理进行加宽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有条件乡村要规划建设自行车道和景观步道,形成乡村旅游廊道,提升乡村对外交通质量。着力挖掘区域文化主题,突出陇东黄土高原地区乡村风貌和关陇民俗文化特征,建设地方特色“乡村记忆”博物馆、乡村舞台、农耕民俗景观等,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

(三)壮大从业主体。深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农业人口就地转业,充分发挥农民作为乡村旅游发展参与主体地位,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积极创新乡村旅游开发的商业模式和“乡镇引导+公司主导+景区带村+合作社带户+基地助推”的乡村旅游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各地组建乡村旅游股份公司、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乡村旅游有组织发展。创新乡村旅游运营管理模式,通过“宅基地租赁入股、开发公司总体运营” “乡村旅游合作社与开发公司联营”“村民集体参股、合作社总体运营”“村民入股、村集体投资建设、总体托管、品牌招商”等方式,实现运营形式的多元化,激活乡村旅游发展活力。大力吸引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农业大户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支持培育农家乐、民宿、休闲农业基地等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发展。加强乡村旅游扶贫,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对有意愿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的贫困户,给予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持。鼓励文化、艺术、农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将农业资源与创意相结合,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艺术创作和农旅创业,开发丰富多样的创意农业产品。(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四)创新旅游产品。因县制宜,依据区位差异、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以农业产业支撑乡村,以旅游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和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主题村落,深入挖掘古成纪、古泾州、古灵台、古密须国以及魏晋石窟、秦汉长城、丝路古道、传统古村、陶都古镇等历史遗址资源,静宁县界石铺镇、泾川县汭丰镇等红军长征宿营地、战斗地、纪念地等红色文化资源,建成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名村。大力发展农业主题公园、教育农园、摄影基地、特色小镇、运动垂钓示范基地等新业态,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农业创意、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一体的旅游特色名镇和旅游休闲度假区,并按照3A级景区标准加快旅游要素聚集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各类民营个体企业、乡村农副产品经营者、农户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清真食品等旅游商品,健全生产、销售网络体系,促进乡村旅游消费,提高产业融合的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牧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五)培育乡村节会。鼓励县(区)结合当地民俗文化策划丰富多彩的农事节庆活动,打造形成一批节事品牌,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深入挖掘各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事活动资源,加强春节、端午、中秋、乞巧、重阳等时令乡村庙会、节会、习俗活动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持续组织举办平凉崆峒养生文化旅游节、平凉金果博览会、华夏母亲节、静宁苹果节等节庆活动,培育全国知名节庆活动品牌。积极引导举办好崆峒山四月八庙会、泾川西王母庙会、崇信龙泉寺四月二庙会、灵台过乡会、庄浪正月十二民间艺术节等民间传统庙会,丰富活动内容,弘扬传统民俗文化,充实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搭建农民文化经营平台,鼓励扶持民间艺术演出组织发展,加强民间民俗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创新崆峒笑谈、曲子戏、高抬、皮影、灯盏头戏、春官说诗等内容形式,改编成适宜乡村舞台、小剧场、小茶馆等乡村旅游活动场所演出的剧目,丰富乡村特色文化演艺。通过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美景游、民俗风情游等系列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标准体系。坚持高站位谋划、全域化统筹、标准化建设,结合《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甘肃省旅游示范乡(镇)评定暂行标准》《甘肃省旅游专业村评定暂行标准》《甘肃省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暂行标准》等行业标准要求,制定平凉市旅游示范村、农家乐建设规范和服务等级标准,平凉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办法,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分类分层推进乡村旅游乡镇、村落的建设。加强星级农家乐管理,修订《平凉市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引导农家乐向多元化、主题化、休闲化、度假体验化方向的品牌农家乐升级。加强乡村旅游行业自律发展,积极鼓励各地成立乡村旅游经营者协会或联盟,通过制定行业章程和规范,实现经营户的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规范收费标准、完善食宿设施,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牧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七)加快从业培训。将乡村旅游人才培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依托市内外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行业协会和产业基地,建立市、县(区)两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分级、分批、分类对乡村旅游经营户、致富带头人、乡村服务人员、旅游管理人员、乡镇主管干部等人员开展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旅游管理人员、技能型人才及合格的从业人员。积极组织乡村旅游技能培训和现场教学,对乡村旅游经营户从规划设计、经营类型、风格定位、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持续举办乡村旅游产品开发、菜品研发、市场营销、服务技能提升等主题培训班,让从业人员及经营者掌握必要的市场开发、服务规范、经营管理的知识技能,提高服务水平。组织举办乡村旅游服务技能大赛,将乡村旅游的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壮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

(八)加大宣传促销。把乡村旅游宣传列入年度旅游宣传工作中予以重点支持,统一开展乡村旅游系列推广活动。实施大宣传战略,在乡村旅游专业村、专业户中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大力宣传乡村优秀先进典型。整合全市宣传资金,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周末休闲工程,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编印全市乡村旅游指南、乡村旅游地图、乡村旅游折页等宣传资料,拍摄乡村旅游宣传片。加强乡村旅游智慧营销推广,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对接,拓展乡村旅游互联网营销渠道。结合各地乡村旅游自然季节特点,分时分段集中开展精品景点线路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旅行社来平采风踩线,推广乡村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

(九)完善公共服务。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加大政府投资对“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引导文明用厕,加快补齐乡村旅游短板。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配套自驾车营地、户外营地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公交网络建设,开行市县城区到重点景区和乡村旅游村的客运线路,支持汽车服务公司经营旅游交通专线。健全充实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在中心城镇、重点乡(镇、村)及核心景区,设立规模适宜的旅游服务中心(点),提供旅游咨询、导览讲解、文化娱乐、交通集散、车辆换乘、投诉受理、医疗急救和商品购物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村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游,推进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向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延伸,重点乡村旅游景区、旅游示范村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引导乡村旅游消费场所实现网络移动支付全覆盖。加强乡村旅游安全管理服务,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完善乡村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工作,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十)全力打造品牌。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品牌发展战略,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乡村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乡村特色旅游镇(村)、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现代农业庄园、星级农家乐、精品民宿、农家旅馆、特色餐馆等品牌创建。开展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以点连线,形成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主题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旅游景区(点)和乡村旅游村镇间联动发展。集中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度假区、乡村自驾景观廊道、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民俗节会、最美旅游村镇、旅游专业合作社、精品民宿,乡村旅游带头人、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农家乐,充分发挥品牌企业引领功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牧局,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重点

(一)乡村旅游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全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完善乡村旅游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基础要素和文、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发展新要素,打造成熟乡村旅游产品,突显宜游功能,扩大乡村旅游规模与效益。引导旅游乡村经营户因发展精品“小菜园”“小果园”“小圈舍”,精心耕作、规范管理,让游客看得到田园风光,听得见鸡鸣犬吠,闻得到瓜果菜香,记得住乡情乡愁,提高可驻足性、可消费性和可回头性。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甘肃省旅游专业村评定暂行标准》《甘肃省乡村旅游建设指引》,创建和验收一批乡村旅游A级景区和旅游专业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游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

(二)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行动。突出挖掘乡村文化元素,大力完善旅游专业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推动实施乡村旅游“六小工程”,配套建设乡村旅游村镇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站、医疗救急站、农副特产商店和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引导自驾车房车营地、交通驿站建设向乡村旅游示范村、风景廊道等重要节点延伸布点,合理增加道路沿线乡村旅游交通指示牌,提高乡村旅游点可进入性,逐步形成乡村旅游自驾游精品线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游客中心、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20个旅游专业村实现“六小工程”和“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三)乡村环境清洁提升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工作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要求,大力整治农村乱堆乱放、乱修乱建、乱停乱摆、乱扔乱倒现象,加大周边环境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从事乡村旅游的经营户实施以改厨、改厕、改圈、改房、整理院落为主要内容的“四改一整”工程,改善村域、村落、院落环境,实现村容村貌整洁,乡村旅游环境改善,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

(四)旅游扶贫模式推广提升行动。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探索景区带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