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医保发〔202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苏医保发〔2022〕68号)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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