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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饶府办字〔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辖各金融机构:

《关于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的十 条 措 施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4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金融支持防控疫情、推进开工复工、加快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1.银行机构坚决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尤其是民营和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出现困难的,银行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一律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审慎调整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重点保障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承接央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上饶分行,要主动与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企业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以快速度、低利率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做到应贷尽贷。中央财政贴息50%,省财政贴息25%,市、县受益财政贴息25%,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3.全力支持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对全市复工复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企业等,建立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库。相关银行主动对接,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应急信贷授信额度,开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随到随批。鼓励小微企业注册、登录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pbcsurvey.org.cn/ncrhportal)、“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xfinser.com/),线上提交贷款需求。

4.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和各类企业复工。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对全市重大项目开工以及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快速便利信贷服务。各银行机构建立服务专班,确保对重大项目以及各类企业发布的融资需求及时响应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再降0.5个百分点。

5.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市企业复工生产。凡市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扶贫贷款,均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同等额度的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人民银行实行“随到随办、优先办理”。同时,人民银行创设再贴现“驰援急通车”快捷服务,对重点企业商业票据实行“见票即办、一次办结”,原则上不对贴现企业类型、贴现利率、单张票据金额等设置限制。

6.实行特殊时期差异化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原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