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泰医保发〔2023〕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