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黑财税〔 200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黑龙江省财政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示》(2024年9月14日》规定,保留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