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银政办发〔201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银政办发〔2024〕94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
宁政办发〔2017〕21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银川市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制定《银川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 (
国办发〔2017〕2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
宁政办发〔2017〕219号)精神,结合《
银川市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7〕191号)安排,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银川,推进我市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一带一路”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契机,以建设层次分明、衔接配套、功能互补的物流服务功能建设为重点,构建立足本市、面向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的银川都市圈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3.创新驱动,提高效率。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鼓励企业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加快落实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等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全面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提高30%,冷藏运输率提高10%,流通环节损耗率下降20%。
(四)实施步骤。
1.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启动。
2.逐步提升阶段(2019年)。统筹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着力发展一批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加快提升冷链物流发展质量水平。
3.全面完善阶段(2020年)。保持持久发力,进一步完善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拉动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91号)涉及冷链物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冷链物流枢纽建设、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城市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冷链共同配送、产地冷库建设、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技术装备升级、冷链质量追溯和安全监管等重点工程。(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在交通运输网络纵横交错或物流集散地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1—2个冷链物流园区。在符合环保和土地利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农产品产地预冷技术和产地惠民工程,鼓励贺兰、永宁、灵武等农产品产地在田间地头建设或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的冷冻(藏)、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尽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逐步降低农产品产地损耗。充分发挥四季鲜、海吉星、润恒、公铁物流园、交通物流园等批发市场或物流园区的区位优势,探索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对现有的物流园区(中心)、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盘活现有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加快进口肉类、进境水果及种苗指定口岸建设进度,力争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物价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冷链物流骨干企业的培育。
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冷链物流大型骨干企业。鼓励大型肉类屠宰或加工企业建设冷冻(藏)库,并开展排酸、预冷、低温初加工车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肉类屠宰加工现代化水平。支持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改善生产基地冷链设施条件,依托宁夏菜心、芥蓝、枸杞、长枣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冷藏、保鲜、储存等设施,逐步推进果蔬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加快发展产地与销地全程冷链物流的无缝对接,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应用先进的物流技术、设施和设备,完善冷链链条,扩大冷链物流规模,逐步降低果蔬流通环节的损耗;鼓励乳制品等食品加工企业建立集冷冻加工、冷冻贮藏、冷藏运输及配送和冷冻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改造提升专业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交易平台,完善冷链服务功能,加强食品采购、销售流程控制,建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信息化标准化工程。
推进自治区级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冷链物流监控平台项目建设,逐步完善平台各项功能并与国家冷链平台对接,2018年底实现冷链物流全程温控、全程追溯、全程监管。支持农业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