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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1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辽政发〔2017〕5号精神,推进我市展览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发挥展览业对阜新区域经济的辐射、拉动、促进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依托阜新产业、市场和资源优势,与周边城市错位发展、协同发展,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规模大、知名度高的品牌展会,培养一支办展能力强、水平高、素质好的专业会展队伍,促进全市展览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打造1个国家级、国际性的大型展会(中国·阜新玛瑙博览会),成立1家规范化、专业性的展览企业,会展主要经济指标逐年稳步增长,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发展均衡、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展览产业体系,使会展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效果日益显著。
  三、改革管理体制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市展览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政策衔接,推动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全市展览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展览业的日常工作。(市商务局、相关部门)
  (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51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办展退出机制。加强对全市各类展会的清理和管理,推进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企业和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办展,有效承接原由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培育展览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至少1家专业展览企业,作为我市会展活动的承接主体,负责主办各类展会。同时,依托优势会展项目,引进辽展集团等省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参股或控股会展企业,促进展览的集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进一步做大我市展览业整体规模。(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二)培育品牌展会和特色展会。对我市目前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玛瑙博览会、汽车博览会等,要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规模和档次,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品牌展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各县区政府)
  (三)培育中小型和专业展会。依托我市产业集群,打造相关产业展会,如液压产品展、皮革展销会、林产品博览会等;依托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体育、旅游等资源,以市内商圈、商场为主要载体,培育科技、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工艺精品、婚庆、广告、健康、养老、儿童等产业展会;做大房地产、家具装修、文玩、旅游、糖酒、食品等专业展会;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新兴展会,逐步将其培育成新的区域性品牌展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老龄办,各县区政府)
  五、支持展览业创新发展
  (一)推动展览模式创新。加快发展“互联网+展览”,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在展览业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展览业态。鼓励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探索网上展会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展览商业模式,实现“互联网+展览”升级,完善网上营销推广、线上交易等配套服务,扩大展览网上交易规模。鼓励会展下乡,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办展机构适应农村消费需求,到县城、集镇举办展会。(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二)拓展延伸展览产业链。充分发挥展览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展览业前、后配套产业。以展览企业为龙头,发展以交通、旅游、物流、通信、金融、餐饮、住宿等为支撑,以策划、广告、设计、印刷、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构建配套齐全、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展览业产业链。鼓励展览业纵向横向融合,支持展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跨界整合,提高产业协同能力。探索“展览+旅游”、“展览+物流”、“展览+科技”、“展览+餐饮”、“展览+休闲娱乐”等发展模式。结合我市新兴产业、优势产业,鼓励跨界办展,带动相关产业链,形成互动共赢的发展格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委,各县区政府)
  六、优化展览市场环境
  (一)建立展览业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展览业经营服务、节能环保、安全运营等行业经营管理标准,逐步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产业、主次分明、科学合理的展览业标准化体系。建立覆盖展览场馆、办展机构、设计搭建和参展企业的信用体系,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应用,提倡诚信办展、规范服务。推动展会主办、承办机构诚信办展,践行诚信服务公约,建立信用档案,制定展会参展商信用监管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开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促进展览业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鼓励展览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览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扩大展览会知识产权基础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展览企业。展览会主办单位要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列入展览会总体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展会参展商诚信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做好对参展商的引导、规范,对展品进行预先审查。明确展会现场侵权投诉的处置流程,配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展会的监管,防止参展参会单位侵权、造假行为。完善重点参展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