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程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紧盯承担的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定期调度、督导、通报等各项制度,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提出解决方案,照单督导、限期要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邯郸市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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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疏解资金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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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加大税费减免 落实力度 |
1.继续执行“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降低除高能耗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到户电价5%”“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等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到2020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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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强化信贷 资金支持 |
1.落实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等十一部门《邯郸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加大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力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地方法人机构新增普惠小微信用贷款高于上年水平,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我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 |
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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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发挥保险和 担保作用 |
鼓励商业银行拓宽抵押物范围,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融资担保。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融资模式,商业银行在“信保+担保”条件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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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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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强企业 用工保障 |
1.线上线下相结合帮助企业招聘紧缺用工和急需人才,引导有需求企业“共享用工”。2021年6月底前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库,并逐步导入历史数据,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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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提高能源要素 保障水平 |
贯彻落实《河北省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完善《邯郸市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保供次序。发挥省市两级应急调度指挥中心作用,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保障应急体系。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现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符合电力直接装表接电条件的,当日申请、次日接电。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用热报装工程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不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设计、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报装工程涉及规划、道路挖掘、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等行政审批的,由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供水供气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受理部门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立项用地审批时间)。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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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强化土地 要素保障 |
1.对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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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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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持续优化 准入环境 |
1.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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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进一步放宽 经营限制 |
1.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对涉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环评登记予以豁免。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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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持续优化外商 投资环境 |
1.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落实汽车领域外资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 |
市投资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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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提高进出口 通关效率 |
1.继续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推行“提前申报”,鼓励企业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 |
邯郸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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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支持企业出口 转内销 |
1.搭建出口转内销线上销售平台,支持我市有品牌、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在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设立线上外贸产品销售专区,组织引导食品、美妆、母婴、服装、工艺品等消费类产品出口企业对接市内社区团购电商平台、区域电商平台以及电商供应链平台,建立长期产品供应合作关系。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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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服务保税监管 场所发展 |
简化企业海关登记手续,通过注册登记部门“多证合一”系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等平台,对企业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海关实行网上办理。 |
邯郸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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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推行包容 审慎监管 |
1.市、县两级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对应部门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实施“柔性执法”。慎重采用强制措施,不得随意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
市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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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加强知识 产权保护 |
1.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邯市传〔2020〕18号)。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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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激发主体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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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1.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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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1.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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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
1.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等前提下,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便民经营场所、便民市场、集贸市场等,支持利用路边、街角、生活小区空地摆摊设点。对于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证的便民劳务等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减免收取费用。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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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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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
1.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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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加强法律服务保障 |
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优先采用电话预约等方式申请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就不可抗力免责等法律问题,及时向有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建议。对于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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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完善政企联系机制 |
1.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或现场办公,主动服务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市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