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亳政〔2016〕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20-12-23)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亳政〔2023〕12号)规定,决定修改。凡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由相关责任单位重新起草,并按程序印发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3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号)、《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亳政〔2016〕17号)、《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亳发〔2015〕7号)精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改善标准化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主线,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推动我市“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发展目标。通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到2020年,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建成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亳州特色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推进、协调配套,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支撑的先进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项以上,组织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以上。
——标准水平明显提升。标准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形成一批系统性强、集成度高的标准。企业标准体系在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造就一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优势骨干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追求高标准、实现高质量。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培育认定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10个,组织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10个;建立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6个。
——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规范管理。建立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标准化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发展需要,通过考试取得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名,培训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标准化体制机制。
1.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同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
2.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将重要标准的研制列入市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将技术标准纳入市科技成果评奖范围,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应用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支持专利与标准相结合,专利融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全球化”道路。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二)推动标准实施。
1.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组织好标准宣传推广工作,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在高新技术、循环经济、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等方面,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强化标准实施中的政府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并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3.充分发挥企业和其他组织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企业要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的需要,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并适应用户、市场需求,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充分发挥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三)强化标准监督。
1.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推荐性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抽查工作,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
引导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和引导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申报组建国家级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工作组、省级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鼓励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并申请专利予以保护;按照“技术创新-标准转化-做优产业”模式,鼓励和支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更加重视技术创新、标准研究,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推动企业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和市场主导的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药业发展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工业产业标准化。
以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着力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重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结合我市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引导和支持中药饮片、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白酒、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汽贸物流、服装纺织、电子化工、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产业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快研究、制订和实施有关重大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技术标准。大力推动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工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三)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加快建立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福利彩票、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科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服务外包、高技术等新兴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提高服务标准的市场适应性,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面,推动服务行业标准化向纵深发展。指导行业标杆企业创建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大重要标准研制力度,开展相关服务标准研究,形成一批对服务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服务标准,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抓好标准推广应用,全面提高服务行业的规范程度、运营效率及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亳州银监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
(四)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
围绕我市粮食、中药材、林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及名特优农产品,坚持安全种植、健康养殖、绿色流通、合理加工,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覆盖率,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
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以及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提升等,大力开展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建设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农业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构建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立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和推广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研制防灾减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水质评价、水文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加快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水利标准体系。研究和推广实施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土地流转、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追溯、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五)推进企业采标工作。
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创新型技术标准,将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六)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
以建筑节能减排、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研究制订建筑节能、农村民用建筑、安居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以及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质监局。)
(七)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
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60号)要求,创新节能减排标准化管理机制,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节能减排标准制修订,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适时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强制性标准,引导节能减排推荐性标准实施,强化节能减排标准实施监督。
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标准体系,加大各行业节能、节水、节材、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方面标准应用力度,完善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模式,形成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单位,促进综合发展效益的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
(八)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
大力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尤其是高危领域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标准制订、实施和监督,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物和核放射源安全监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共卫生、消防和信息安全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标准体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
(九)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
认真落实《安徽省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技术服务,提高企业标准的有效性。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储运和消费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推广和实施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加工生产、检验检测和追溯标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立食品药品标准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药典》的制(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业发展局、市工商局。)
(十)推进水利标准化。
加大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防灾减灾、水质评价、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及配置等标准的实施力度。大力实施高效灌排、水污染风险防控、污水再生利用、农村水电等标准,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水利工程。围绕涡河及城区水系贯通工程、市政公园建设、大寺闸工程建设等园林城市建设项目,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保护好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业标准化。
依据交通运输部制订、颁发的行业标准,大力推进汽车客货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维修检测、公路建设及客货运站场建设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并严格监管。加大《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等国家标准的推广和实施力度,推动全市道路标志标牌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十二)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
加大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平安边界、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