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亳政〔2017〕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20-12-23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亳政〔2023〕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7〕98号)精神,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动开发区发展动能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功能布局由产业引领为主向产城融合转变、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将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形成经济增长新的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
  1. 促进开发区优化布局。推动各开发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跨省市合作共建。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明确主导产业,突出生产功能,开展园区城市设计,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引导开发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需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在开发区建立全程代办制,区内企业的审批、审核等事项,由管委会实行全程代办,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的便利化审批方式。完善各开发区管理体制。(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消防支队,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推广政府推动、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开发模式,探索把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委托给市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开发区推进或引进公司制管理模式,吸纳国内外资本和企业投资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参与开发区投资运营。(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聚创新资源,培育开发区内生动力。
  4.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依托现代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在开发区布局,对新认定的上述机构按照省支持标准给予等比例支持。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争取新增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1—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5—1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10个。推动开发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结对子”,建立产学研基地。依托国家智慧城市创建,推进亳州经济开发区和谯城经济开发区建设智慧开发区。推动民营企业、天使投资人、风投机构、跨国公司等共同参与开发区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开发区探索通过设立创新创业服务券等形式,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开发区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青年创业园。(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速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围绕“三重一创”建设,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腾笼换鸟等措施,在开发区内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形成突出主业、富有特色的格局。支持开发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扩大规模,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一定规模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科技团队,在开发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按照省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推动开发区争创国家、省产城融合示范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试点,发展品牌经济。推动谯城经济开发区尽快获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亳州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严格环保、能耗、用水定额、技术、质量、安全六项标准,通过限期开发、土地置换、兼并重组等方式,倒逼区内过剩产能、低效产能、“僵尸企业”尽快实现整合、转型或退出。(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要素集聚,提升开发区保障能力。
  6. 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市、县区新增工业和生产型服务业用地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开发区。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