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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创示范成果完善配套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成果,完善中小企业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和服务水平,打通涉企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精神,切实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县、乡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心作用,以满足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宗旨,整合、规范、优化配置现有的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转型升级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二、建设安排

争取在2023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各乡镇(街道)完善配套中心,12月底前形成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县乡两级中心为骨干,社会相关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高效服务。

三、建设要求

(一)中心定位。中心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助手,成为便捷、高效的服务窗口。

(二)建设部门。县级中心建设由当地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可独立设置或依托辖区开发区(高新区)设置;乡镇(街道)中心建设由各地经发局牵头负责,可依托当地工业集中区设置,无工业集中区的亦可在便(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涉企服务窗口”。

(三)人员设施。各级服务中心应明确专(兼)职服务人员,配备必要的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财务独立核算;设有全市统一的标识,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中小企业咨询。

(四)能力建设。通过自身能力提升和资源整合,逐步具备政策宣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创新创业、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县级中心紧密合作和联系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乡镇(街道)中心紧密合作和联系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四、中心职能

(一)建设企业服务“一张网”。依托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加快建立贯通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的全市企业服务“一张网”,指导企业使用“易申报”“惠政策”“我来办”等系统,加强涉企信息和公共服务资源归集共享,推动服务模式从单向供给转向双向互动,打造政策推送、资源聚能、供需对接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市、县、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

(二)建立服务资源“四个库”。一是建立“企业名录库”。市、县两级中心要分类建立辖区内“四上”、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名录库;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辖区内完整的企业名录库,每年动态调整,依托企业名录库建立微信服务群或QQ群。二是建立“惠企政策库”。收录汇集国家、省、市支持产业、企业发展的各类法律政策,实现分类查询、智能匹配、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建立“服务机构库”。依据服务能力、制度建设、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入库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帮助企业方便、快捷地找机构、找服务。四是建立“典型案例库”。按照不同行业、服务内容、企业类型等维度,进行标准化服务产品和专业化服务案例分类展示。

(三)贯彻落实惠企政策。充分发挥产业研究院、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各类智库和社会组织作用,通过线上精准推送产(行)业政策资讯、线下开展惠企政策宣贯解读、举办企业家论坛、组织乡镇(园区)行、专题培训会等多种服务方式,助推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产业政策导向和前沿技术方向,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

(四)聚力技术创新服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专业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