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25条的通知
台政发〔2023〕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4〕3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25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25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具体要求,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打造对标世行标准、走在全国前列、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企业全流程办理便利化改革再深化。开办、注销企业实现0成本、1环节、半日办结,全流程网办率实现96%以上。进一步破解住所登记制约,开展住所标准化登记改革,实行企业跨区域“一照多址”登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告知承诺和优化服务等举措。提升注销便利度,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日,完善企业注销“照章”“照银”“证照”联办机制,全面落实歇业制度。
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再优化。全面应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常态化审批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100%、按时办结100%、电子证书100%、材料共享100%。小型低风险项目开工阶段、竣验阶段实现事项合并或并联审批100%。工业项目验收即发证。环评报告书项目承诺办结不超过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项目承诺办结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项目100个以上。
三、用电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再精简。对全市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户实施“三零”服务,办电手续不超过2个、接电时长不超过10日。实现用水用气办理时长不超过1日、环节不超过2个、材料0份、成本0元。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外,供水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推进市区水务一体化,加快市区供水设施建设(改造)。
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深化“教你办”服务品牌,推行线上线下帮教服务,推出助企上门办等特色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迈向“一次不用跑”。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达98%,实现一网交易、一站监管。创新打造“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双模式,推进CA签章互认,市级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实现全覆盖。
五、提高进出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深化商品进口“两步申报”“两段准入”便捷通关模式,提升应用率至60%以上。持续在有条件的码头实施“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提升物流作业效率。运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确保RCEP等协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率在80%以上。推行口岸停泊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手续“一次办妥”,实施外籍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免办出入港边检手续,保障7×24小时国际航线船舶出入境通关。
六、助推支柱产业集群升级。对新投资符合我市五大城产业导向和招商目录,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浙江省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标准(20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七、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对5G全连接工厂等具有带动效应的5G融合示范项目,经专家评审认定后,按5G网络设备和软性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数字化改造县域示范样本,按软性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示范(标杆)称号(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八、推进研发投入“一增两减”行动。推动科技创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等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甄别匹配政策适用对象,精准推送、及时提示应享未享企业。对经认定的市区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15%以上的企业,按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对市区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连续两年超过2000万元且上年度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的企业,较前年增量部分按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围绕产业需求合理确定科技计划项目布局、数量及体量,优选研发团队,简化过程管理,简化预算编制。
九、推动医药产业服务支撑能力提升。完善省市药品联检机制,药品注册抽样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加快建成台州市药品注册检验中心。打造药品检验共享实验室,通过“共富有检”平台,向全市药企免费开放核磁共振、液质气质联用、中药农残检测等药品检测设备。依托原料药创新检测研究平台为创新药物研制提供结构鉴定、检测方法建立与验证、基因毒性杂质检测等技术服务。继续实施对在全国前三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市级奖补政策。加快医化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优化老车间项目环评审批要求,鼓励医化企业自主研发,创新CDMO项目审批监管模式。
十、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再提效。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享受”原则,落实落细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全年为全市市场主体减负110亿元以上。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提高退税质效。增值税留抵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全额补贴。
十一、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险等增量扩面。加强信息共享,推广“科技力+”辅助评审规则,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开展普惠股权创新,探索地方法人银行“小股权+小债权”和信保基金股权担保创新,深入推进“双创苗圃板”建设,引导上市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台州科创企业。设立科创产业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实现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十二、提升金融要素保障覆盖面和可得性。夯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贷款投放增量、扩面、结构优化。围绕“五城十链”开展“5+X”系列融资对接行动,深化“双保”助力融资、“连续贷+灵活贷”等机制,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争取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继续保持全省前列。鼓励加大推进低息、免保费的创业担保贷款,强化创业创新群体融资支持力度,针对小微三农的融资担保余额不低于185亿元。投资机构投资台州人才创业项目或将投资的人才创业项目引进到台州,投资额累计超过2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十三、实行企业用地“三保一统筹”。加强空间规划支撑保障,对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政策的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保尽保”。加强计划指标保障,建立市域统筹土地要素错期调剂机制,对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当地短时间内无法满足的,在向上级争取指标的同时,于市域范围内统筹解决。进一步挖掘盘活存量,全年供应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开展“奋战十个月,造地三万亩”垦造耕地专项行动,探索陡坡农用地(非林地)与平原林地置换,推动耕地“占补平衡”,全年垦造入库耕地1.5万亩以上。
十四、创新高效用海改革。推行“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改革试点,分块用海报批最短压缩至2个月。推进临港低效用海有机更新,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推动船企技改提升、变更海域使用用途、引导海域使用权流转等途径盘活低效船舶工业用海,保障临港产业项目用海。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内的水系、绿化等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用海备案试点,优化审批流程、减免海域使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