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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德州市邮政管理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行 “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德州市邮政管理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行 “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德人社字〔2023〕17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一链办理”服务模式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行高校毕业生档案“一链办理”服务模式,大力提升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服务后效,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切实做好档案接收工作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按规定做好材料甄别、整理和档案入库管理工作。自2023年起,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接收毕业年度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范围和规定与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一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时,需审核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是否齐备,档案是否完整。要切实做好取消报到证后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及时稳妥做好在本地就业创业或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利用工作。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经与高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或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在高校毕业生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对于缺少非关键性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基础数据采集规范》要求,及时采集档案基础信息,并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办理档案业务。

二、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

今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联合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通过编印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制作推送短视频、举办公开课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进行档案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高校认真做好档案接收、转递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各县(市、区)要强化档案政策宣传,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有变化的要及时变更,为高校和毕业生转递档案提供指引。加强与邮政企业的沟通协调,完善合作保障、加强信息互通,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邮政特快寄递服务规范开展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及时在档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