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已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扬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气候特点,特制定扬州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扬州市区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的制定,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和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1、公共服务方面:市区出现区域性严重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或通讯中断。
2、交通运输方面:市区主要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口、涵闸等路面封冻,交通中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服务场所人员严重滞留和拥堵。
3、建筑施工方面:简易房、危房、店招店牌、广告牌等构筑物受压倒塌;户外施工作业、机械起吊装卸等受到影响,引发事故几率增大。
4、市场供应方面:生产物资供应不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运行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或出现脱销,市场价格上涨过快。
5、农业生产方面:农业设施、经济林果、养殖业等农副产业受到严重影响,油菜、蔬菜等越冬作物遭受冻害。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扬州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各相关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1)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87880666、值班传真:87097017。
应急响应时,指挥部成立预测预警组、扫雪除冰组、交通保障组、应急救援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报道组6个应急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具体职责”见附件2)
四、预警级别
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发布与低温雨雪冰冻相关的预警信号,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指挥部总指挥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一)Ⅰ级(特别重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大暴雪,部分区域特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30厘米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暴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3、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级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二)Ⅱ级(重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暴雪,部分区域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2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重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重大死亡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5、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三)Ⅲ级(较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大雪,部分区域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大雪天气,积雪深度达1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过去72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区域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严重影响。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较大死亡和经济较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四)Ⅳ级(一般)
1、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3、过去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较大影响。
4、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霜冻天气,将对农作物造成较大面积冻害。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的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市气象局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综合分析评估,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告并建议市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Ⅰ级、Ⅱ级由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Ⅳ级由指挥部办公室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宣布启动。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所有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各项工作。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本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
(二)Ⅱ级响应
1、各相关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立即启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预案,分管领导到岗指挥。
2、市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向指挥部报送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3、市住建、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紧急抛撒融雪剂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