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管理办法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管理办法
1986.7.31             国标发〔1986〕1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55号规定,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 则



一、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是检验棉花品级的依据,对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做好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92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制定、修订和更新标准的原则



二、根据国家棉花标准(指文字标准)有关条款、品级条件及参考指标、制定或修订相应的品级实物标准。

三、鉴于实物标准容易变异,为保持原有各级的品级程度,实物标准应每年更新。

四、品级实物标准的更新,应根据上年国家基本标准的品级和程度,体现更新因素的原则进行。对上年实物标准存在的缺点,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也可作适当改进。



第三章 实物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制



五、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分国家基本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仿制国家标准(简称仿制标准)3 种。

国家基本标准(包括相结合的籽棉、皮辊棉和锯齿棉 3 种)由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制定、修订和更新。中国纤维检验局制定、修订或更新的各类各级实物标准,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经研究修正后,报请国家标准局批准后执行。

中国纤维检验局根据国家基本标准负责复制国家标准,分发有关部门及省一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



第四章 实物标准的仿制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需要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均使用省级仿制国家标准。仿制标准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尚未建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由标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

七、省级仿制国家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同样作为检验棉花品级的依据,如仿制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品级程度有出入时,以国家标准为准。

八、仿制标准时应选用代表性的棉样,根据国家基本标准的品级程度结合本地区棉花的外观特征进行仿制。

九、各省级仿制国家标准的基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统一平衡后批准下发,作为仿制标准的依据。仿制标准的盒子应与国家标准一致。

十、仿制标准时,为了品级程度一致,只宜集中,不宜分散。

十一、仿制的实物标准,在听取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研究修正后报请省级标准局批准发布,同时报中国纤维检验局一套核查备案。

十二、为使国家标准和仿制标准品级程度一致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