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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通知

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通知
镇价服〔2016〕1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镇江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规范性及管理业务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镇价综〔2017〕117号规定,保留有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镇江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凡在本市市区内的普通住宅(不含政策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
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参照附件“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格式文本”的格式要求,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公示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菜单、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公示方式
(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公示栏公示的方式为主,具备条件的可同时使用收费手册、电子屏幕、社区网络、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予以公示。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文附件规定的式样制作公示栏,公示栏中单张公示表的尺寸不小于420mm×300mm,其材质和制作由企业自定。
  (三)公示栏底色(背景)统一采用蓝边白底黑字,人民币金额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并标明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监制字样。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分别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和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经统一监制的公示栏,方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查询。
四、公示要求
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收费公示内容必须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相一致,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执行前30天内,对公示栏所标示的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同时向项目当地辖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备。
3.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应当做到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
4.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成本监审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对拒绝提供或者变相拒绝、以及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物业企业,将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5.非普通住宅、非住宅、政策性住房以及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参照本通知执行。其公示栏底色(背景)应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公示栏有所区别,建议统一采用绿边白底黑字。
五、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所属物业小区普通住宅前期服务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对于未按法定要求公示、公示虚假内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公示格式文本》



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公示格式文本

(小区名称)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菜单

服务项目

序号

主要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2


3


……

……

(二)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养护

1


2


3


……

……

(三)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


2


3


……

……

(四)保洁服务

1


2


3


……

……

(五)绿化养护

管理

1


2


3


……

……

环境设施设备情况与标准

1

2

3

……


(企业名称)                价格咨询、举报电话:

(服务电话)                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说明:以上两大类内容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主填写,有内容才公示,但每页第一行必须标注“(小区名称)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公示”,每页最后一行必须标注“企业名称、服务电话、价格咨询举报电话、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电话”等。

(小区名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公共服务费

物业类别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高层住宅

元/m2·月

合同约定

多层住宅



……

……

……


二、车辆停放服务费

(一)汽车                                         收费依据:镇价服[2014]125号

车位类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室外

业主共有

元/辆·月


室内

业主专有车位



业主共有车位



人防工程车位



建设单位专有车位



机械

建设单位专有



临时停放




……

……

……


说明:建设单位专有室内机械式车位的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检测、使用等运行维护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根据实际运行维护费用协商确定。


(二)其它车辆                                       收费依据:镇价规[2013]1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自行车



助力车、轻骑



三轮(偏三)摩托车



马自达、人力三轮车、摩托车



充电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分摊


三、车位租金标准

收费依据:镇价服[2014]125号

车位类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室内

人防工程车位



建设单位专有车位



机械

建设单位专有车位




四、特约服务费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

……


五、代收代交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公共水电费


元/m2


电梯运行电费




……

……

……

……


六、其它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元/m2


出入证补卡工本费(IC)


元/张


……

……

……

……


(企业名称):                      价格咨询、举报电话:

(服务电话)                       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冠王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