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
商务部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现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方式: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任宏伟010-85093794,白松玉010-85093777
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
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便民生活圈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概念
(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伴随社区商业发展而产生,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二)基本保障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前置仓等。
(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健康、社交、娱乐、购物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
(四)发展形态。便民生活圈的商业设施由于历史沿革、地理条件、发展基础等原因,呈现不同的发展形态,主要包括:
组团式或集聚式。以一个或多个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满足社区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生活消费需求的商业发展形态。
街坊式或街区式。沿社区周边道路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为主的商业发展形态。
分布式或分散式。受客观条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商业发展形态。
(五)类公益性商业设施。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具有类公益性或市场失灵、微利薄利的业态,可由政府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具体支持政策,采取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股方式,提供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平价或微利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基础设施,在保障基本生活、稳定市场价格、应急保供等方面发挥作用,例如:便利店、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养老或托育站点等。具体目录或清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通过打造“百城千圈”,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在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试点区域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商业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功能业态更加齐全,能够满足居民就近便捷消费的基本需要。
——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商业设施配置和服务供给更加规范,管理运营更加专业精细。
——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更加广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数字化转型进度加快。
——品质化生活稳步提升,品牌连锁和特色化建设不断增强,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优质、安全,设施环境持续改善,传统消费加快升级,服务和体验消费比重不断扩大。
三、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全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丰富便民生活圈商业服务功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以人为本、保障基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关注年轻人时尚消费的同时,兼顾社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
(三)集约建设、商居和谐。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集中建设新增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倡“一点多用、一店多能”,避免大拆大建。营造商居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到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相协调,业态发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四)创新驱动、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和社会力量作用,推动商业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智慧化、专业化发展,提供适合社区消费群体的多层次、个性化商品和服务。
四、规划布局要求
(一)加强顶层设计。摸清商业网点底数以及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食品安全需求等,根据当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制定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做好便民生活圈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
(二)明确配置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便民生活圈商业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地方标准,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科学配置商业设施,确保商业面积、商业业态、建筑规格等满足需求。统筹考虑当地电子商务、即时配送等在线商业发展水平,做到实体门店配置与在线商业发展相协调。
(三)分类建设布局。鼓励老旧小区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资源,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新建居住区应坚持相对集中原则,优先考虑发展集聚式商业形态,重点建设改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应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新服务引进,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就近科学选址。坚持便利居民的原则,优先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或交通枢纽,沿居住区主要道路布局设置,确保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鼓励应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现代信息技术,做好人流和需求分析,提高选址的科学性。鼓励临近居住区的商场向社区便民商业中心转型,满足居民在家门口的“一站式”消费需求。
(五)推动商居和谐。商业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周边商业发展基础,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兼顾社交、文化、休闲等功能,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主题街区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规划布局与社区风格、周边环境相协调,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应相对分离,减少居民生活干扰,实现商业与居民生活和谐发展。
五、业态配置要求
(一)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基本保障业态在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各地在便民生活圈建设过程中,应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优先配齐、配优、配强此类业态。鼓励各地结合发展实际,按照商业性、类公益性的分类,明确不同基本保障类业态的属性,建立商业网点设施目录或清单。推动将类公益性业态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目录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已建居住区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化网点配置,新建居住区必须统一规划和建设商业网点,并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二)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渐进式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优先发展居民对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幼儿托管等业态。
(三)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菜市场是便民生活圈商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关键着力点,各地要参照商务部印发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办建函〔2011〕866号),结合不同社区实际,分类制定高起点改造的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社区菜市场、生鲜店(菜店)标准化、智慧化建设,丰富商品品类、保障食品安全、维持价格稳定、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购物环境,鼓励开展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重点发展品牌连锁店。提高品牌连锁化覆盖率,连锁店数量占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总量的比重应在30%以上。鼓励提供闲置资源和优惠政策,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养老、托育、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店、美容美发店等)进社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卖机等)。鼓励便利店、药店视情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鼓励小商店、杂货店、副食店自愿向加盟连锁发展,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连锁药店利用专业力量拓展老年康护、保健养生咨询或培训等项目,引入健身、养生、美容等功能和产品,开展高质量的便民服务。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店配宅配融合、末端共同配送及店仓配一体化运营。
(五)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针对不同地区的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推动构建以社区早餐店为主体,以便利店、特色餐饮店、箱式移动餐饮售卖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丰富小菜、营养粥、豆制品、奶制品、主食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