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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实施办法.docx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18日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项目,不适用本办法,其履约验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是指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其所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坚持采验分离、验收有据、违约必究、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局机关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分管政策法规处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相关处室、技术专家等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验收小组、机关纪委和采购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履约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主要职责:审定验收工作方案;邀请有关专家、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和验收资料档案管理等。

机关纪委主要职责:对相关验收工作提出监察意见建议,受理、督办验收工作中发生的投诉、举报等。

采购处室主要职责: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提交验收工作方案以及(招标)采购文书、中标(响应)文件、合同等。

第六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采购处室应向验收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方案、资料等。验收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审定验收工作方案、审查合同与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响应)文件的一致性,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  验收小组对照合同约定条款,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逐项验收。

货物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参数、规格型号进行一一核对;需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应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检验其运行状况。

工程类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结合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响应)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合同等内容进行验收。

服务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合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响应)文件,采取事中、事后定期核实服务内容、数量和质量。

第八条  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明确所验收项目是否合格。全面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验收的,受托方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验收小组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验收结论,但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应写明事实依据,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罚,合同未注明处罚措施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项目验收的结果虽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相符,但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和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

第九条 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未约定的,由局机关支付。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十条  项目验收完结后,验收方案、验收报告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由采购处室于次年1月份第一周集中交局办公室统一保管,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验收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除涉密情形外,应当在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公开验收报告,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若与相关法律法规有相抵触之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申请表

2.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











附件1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申请表


申请处室: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供应商


项目概况


采购处室

初验意见


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处室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

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采购处室、验收小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供应商


采购处室


验收时间

及地点


验收内容


1、……

验收情况

1、……

2、……

2、……

3、……

3、……

4、……

4、……

……

……

验收结论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不同意见)

机关纪委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

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采购处室、验收小组各留存一份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