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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

泰建发〔2020〕1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4年6月6日》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区)住建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局设计处、质量处、城建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市审图中心、市质监站: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道路和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小区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雨污水管道(DN≤600)应采用离心球墨铸铁管(GB/T26081-2010)。采用的各类埋地管材、配件,须按《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地下管线三项制度的通知》(泰建发〔2020〕62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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