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镇江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标准的通知
镇价服〔2014〕1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镇江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规范性及管理业务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镇价综〔2017〕117号》规定,保留有效。
各辖市、区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新区物价分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根据《关于印发
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镇价规〔2014〕2号)规定,我们制定了镇江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江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标准
1.业主专有室内车库,免收汽车停放费。
2.业主专有室内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60元的汽车停放费(不分车牌颜色,下同)。
3.建设单位专有室内车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180元的车位租金,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60元的汽车停放费。
4.人防工程室内车位,由取得人防工程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按每月每车位140元收取车位租金。省有另行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60元的汽车停放费。
5.建设单位专有室内机械式车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100元的车位租金,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60元的汽车停放费。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检测、使用等运行维护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根据实际运行维护费用协商确定。
6.业主专有室内机械式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每月每车位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