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丽水市图审机构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
附件:丽水市图审机构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
附件
丽水市图审机构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
类 别 |
记分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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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动态评价 |
审查时间 |
因图审机构主观原因,每个项目审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每1日扣0.5分(“日”均为工作日),该项分扣完为止。 (1)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7个工作日,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5个工作日; (2)幕墙及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附属钢结构、智能化、室外环境和景观等专项设计工程为7个工作日; (3)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为10个工作日; (4)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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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质量 |
每漏审、瞒报1条强条或1处质量安全隐患扣2分, 1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扣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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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漏审一般性规范、规程及标准1处扣0.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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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图审查记录未按规定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及跨专业审查及代审代签行为; (2)建筑、结构等专业未按规定交叉审查复核; (3)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以上每个项目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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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行为 |
审查过程中同一批送审图纸未一次性审查告知的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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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咨询时,未如实一次性告知的,或者服务态度恶劣,发生投诉事件,被查实的;无正当理由未落实主管部门对项目政策性审查意见的,每查实一起扣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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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据实上报的;图审满意度调查(随机抽取),反馈不满意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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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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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评价 |
基本条件 |
建立健全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制度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制度不健全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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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满足施工图电子审查需要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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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配备,对照资质标准和投标承诺配备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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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查实1人未参加继续教育扣0.5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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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
施工图审查情况统计报表、不良行为记录表等各类业务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对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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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查机构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查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归档和保管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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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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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事 项 |
(1)受主管部门委托牵头组织技术标准应用研讨、开展课题研究等工作并形成实质性成果,开展相关宣贯培训等工作; (2)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确保行业图审质量,提高效率,提升勘察设计水平的质量检查等重要工作; (3)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 (4)在本市行政区域参与公益活动等社会贡献行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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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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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