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 〔202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打造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工作部署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 化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 (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 “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活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2023年年底前乡村绿色校园覆盖率达到80%力争建成省级乡村书香校园3所、省级温馨校园10所;到2025年乡村绿色校园实现全覆盖。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 (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2023年年底前,学校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支持50个乡镇开展市级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实施。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推进50%左右乡镇启动以镇域为单位的乡镇学区管理改革选优配强乡镇学区 (联区)主任主任由乡镇驻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 校长兼任教育指导员由乡镇驻地的中小学相关人员兼任负责学区 (联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 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2023年年底前补齐学校午餐饮水、取暖消暑及厕所建设短板50%以上乡镇驻地中小学 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任务要求。2025年年底前乡村学校教室灯具照明全部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年底前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乡村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二类以上幼儿园类别。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2023年年底前推动50%以上县 (区) 按程序完成 《中小学幼儿园十年布局规划 (2019-2030年)》调整工作防止乡村小学、幼儿园“撤并一刀切”和初中“贸然进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 (副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 (含副 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对乡村校 (园)长队伍年龄和职级结构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数据库。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实施乡村校长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2023年年底前新任职乡村校 (园)长岗前任职培训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效益。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生源少的偏远中小学可适当倾斜。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 村学区内教师 “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 “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实施好山东省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项目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落实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认真做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遴选推荐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 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3年年底前乡村学校强校扩优辐射率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 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县 (区)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8.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县域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省级学科基地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县 (区)遴选优质中职学 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 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9.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至2027年每年遴选推广30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 “流动少年宫”作用将青少年宫的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 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 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2027年实现每个乡村学生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
10.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3年年底前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覆盖率达到30%以上、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25年实现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2024年年底前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实施“希 望小屋”“小荷学堂”等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 “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