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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商务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宿迁市电子商务人才技能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商务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宿迁市电子商务人才技能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7-11宿商发(2022)60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宿迁市电子商务人才技能评价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电商名城”,今年7月,市商务局牵头启动了我市推进电子商务人才技能评价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才引领服务发展“五联五强”行动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21〕16号)/《关于推动电商人才联网强市的实施方案》(宿人才办〔2021〕9号)文件精神基础上,与市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紧密结合宿迁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经征求县区商务部门意见,形成《宿迁市电子商务人才技能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为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评价对象、主要任务、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我市电子商务人才技能评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评价规范,通过“职业培训考核评价”“企业备案自主评价”“技能竞赛选拔评价”等方式,对电子商务人才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评价认定。明确到2025年,全市取得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10000人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包括3个方面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能力导向、服务产业的原则。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创新,重点围绕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开展评价。二是坚持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原则。市、县各级商务、人社部门和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多元评价、评用结合的原则。健全多元化评价体系,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激励紧密结合,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第三部分为评价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高校、职技院校师生和电子商务相关从业人员均可参与电商人才技能等级评价。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3个方面任务措施。一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考核评价。支持职技院校、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通过备案后开展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明确培训考核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包括电子商务师和呼叫中心服务员两大类。到2025年,全市确认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10家以上,通过职业培训取得电子商务职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