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水利局关于推进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2〕271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经发科创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全社会节约集约用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
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
关于推进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00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工作思路,根据“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推进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二、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1.积极推进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水价管理权限,各区、市管理价格的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同价,或者按农业、工业和城镇供水用途不同分别核定区域综合水价。地域相近、情况相似的区、市可以实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同价。
2.科学核定多水源区域综合供水价格。要统筹当地水源和客水水源,区分不同的水源供水比例,结合当地水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对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进行监审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科学核定多水源区域综合价。
3.建立多水源供水管理平台。组建多水源统一管理平台,对各种水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统一供水价格,实现供水、收费、监督管理到位,保证公平、公正地供水。平台下各供水单位负责各类水源的供水经营工作。
4.完成时限。凡是具备多水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的区市,2023年6月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2023年7月开始,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鼓励各区、市提前完成改革任务。
三、组织领导
1.各区、市要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财政、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形成工作合力,科学组织实施本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区域综合水价核算工作;财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费管理等工作;水利部门要积极协调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建立多水源供水管理平台。
2.要提高对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创新思维,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市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3.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