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大先行先试探索深化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文号:沪发改社〔2023〕18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
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和重点任务安排,为进一步支持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建设,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有关部门联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定了《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大先行先试探索 深化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若干措施》,已经市领导同意,现正式印发,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023年4月27日
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大先行先试探索深化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若干措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是上海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核心区,具备重要的产教融合制度、人才、科技、文化等资源。为贯彻国家深化产教融合试点要求,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大先行先试探索,提升产教融合能级水平,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构建产教融合制度环境
1.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依托上海市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临港新片区试点核心区建设市区协同推进机制作用,对需争取的国家支持、需实施的改革创新、需出台的重点政策、需落地的重大项目等进行协调推动。依托上海电机学院设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联合临港新片区内外高校和职业院校、重点企业、创新机构等,搭建开放共享合作平台,联合开展各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和活动,促进人才全链条创新培育和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临港新片区创新筹设产教融合促进机构,开展科研创新和政策资源对接、校企人才合作服务、决策咨询前瞻研究等,更好赋能产教融合试点开展。(各有关部门、高校)
2.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临港新片区以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产教融合空中课堂为底座,建设资源汇聚、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1.0版,实现信息发布、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资源对接。加强信息服务平台与临港新片区协同育人办公室、产教融合促进机构等联动运行,不断丰富系统功能,实现版本迭代,并以该系统为底座加强与全市各类产教融合平台的功能对接和数据互通。(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3.培育产教融合基地。鼓励临港新片区建设高能级产教融合基地和示范基地,支持基地承担和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协同育人、科研创新、职业技能活动和项目,打造促进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功能性平台和示范样本。支持示范基地与市级层面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现代产业学院、新型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协同规划、联动运行,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提升综合管理服务效能,适时复制推广有关建设经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发挥临港集团引领作用。支持临港集团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共同组建区域产教融合联合体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临港产业大学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工人培养,发挥产业端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效能。支持依托集团资源建设一批高能级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实训设备与师资投入,支持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产教融合促进服务。支持拓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备案职业工种和评价范围,支持将临港集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服务范围向长三角(域外农场)延伸。(市国资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强化综合服务支撑。加强政策保障,滚动实施《临港新片区关于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协同市级产业、科创、人才等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予以专项支持。支持临港新片区完善产教融合会、展、赛等布局,常态化组织内容务实、形式多样的各类产教对接促进活动,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重大活动中设立产教融合专场,为人才培养提供国际智慧和溢出效应。研究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由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强化过程监测和评价结果运用,探索将其作为绩效评价、投入引导、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适时在全市复制推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创新探索先行先试
6.开展人才培育创新专项。围绕临港新片区“4+2+2”前沿产业体系,支持重点企业和高校打造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等人才培育创新专项,有关招生计划直接投放到项目。引导校企共建导师团队、课程内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做实校企密切联动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对于承担卓越工程师等培养任务的项目,由管委会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项目和课题加强引导,并做好人才事业提升和生活配套保障等。(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7.畅通人才融通培养渠道。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融通机制,深化“1+X”证书制度,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制度,探索将取得高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应用型高校毕业的条件。引导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为临港新片区高校大三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相关培训服务,支持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获得相应证书,允许学生抵扣相关专业学分。依托区域内高校、产教融合基地等开展临港人才训练计划,针对在校学生、企业员工分别推出“临港菁英”“临港工匠”训练营,支持相关课程纳入学历提升培养体系。(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推动产教融合协同创新。支持相关高校、创新机构、产教融合基地等与国际创新协同区、顶尖科学家实验室、临港科创总部湾等毗邻区域协同互动,建设开放共享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内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支持校企共建技术创新团队,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
9.鼓励更高水平开放发展。鼓励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联合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合作网络,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围绕优势学科探索中国特色“双元制”培养模式。支持亚洲海事技术服务中心、“丝路海运”联盟、“一带一路”能源电力高校联盟、联合国粮农组织水产生态养殖中心等合作平台强化“引进来”“走出去”产教融合服务功能,开展高层次人才交流和国际化培训项目。支持临港新片区引进国(境)外先进培训理念、师资、课程等优质培训资源,推动设立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升区域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