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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德政字〔2023〕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精神,结合德州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将德州市打造成为山东重要科技创新基地、全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京津冀鲁科技创新合作高地、黄河流域绿色创新发展高地,为建设科技强省贡献德州力量。

到202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投入强度达到3.3%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5件以上,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突破150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53%左右。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显著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德州模式基本形成。

二、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夯实创新发展基础

1. 高标准建设实验室体系。深入实施实验室体系重塑攻坚行动,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积极争创山东省实验室,创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实验室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推动实验室跨单位、跨体制组建核心团队开展协同攻关,产出一批原创性、战略性重大创新成果。(市科技局牵头)

2. 推动产业创新平台提质升级。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重大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全力争创国家体育高端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省、市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标准、规范化建设,推进产才融合、科教融合、校地融合,打造面向京津冀鲁的科教产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链主型”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开展攻关,加快产业链自主创新步伐。启动德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对首次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临床中心给予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3. 加强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持续开展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构建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完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协同攻关机制,解决创新发展中的重大科学、关键核心、前沿技术问题。(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年组织实施1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重点突破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全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技术攻关布局,壮大一批战略性创新型产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配合)

5. 创新重大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强化由政府主导、技术总师负责的有组织的科研活动。建立科技界、产业界专家等多方参与的项目指南形成机制,提升科研攻关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深入推行“揭榜挂帅”项目遴选制度、“赛马式”资助制度。(市科技局牵头)

四、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6. 强化黄河安澜与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应对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方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7. 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积极参与省农业良种工程和种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突破一批产业技术瓶颈,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积极发挥各类农业园区作用,建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山东农业大学德州(齐河)小麦产业研究院、乐陵市健康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促进共同富裕。(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市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壮大创新创造生力军

8. 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聚焦专业化、平台化、一体化,培优做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性创新政策体系,为科技型企业定制化提供科技政策服务,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鼓励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培育聚集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推动国有企业创新示范。鼓励国有企业与行业领军企业全面对标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创新国有创投企业考核方式,引导市属企业将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情况作为考核参考指标。市属企业新增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相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连续2年视同利润考核。(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速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

11. 强化科技人才梯次培育。加大顶尖人才引育力度,支持顶尖人才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牵头组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德州市重点产业领域,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深入实施德州市现代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每年评选80名左右领军人才予以重点支持。用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推行人才“双落户”模式,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深入实施“三年十万大学生兴德计划”,全面推进引凤、留凤、还凤、强凤、惠凤“五凤”工程,大力集聚青年人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事业育才、政策聚才、柔性引才等模式,加快海外高层次科研人才集聚。鼓励企业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外高层次专家工作站,支持建设海外“人才飞地”,面向全球大力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和项目经理、产业投资人等科技服务人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科技人才赋能行动。组织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赋能‘十百千’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每年选派一批高层次人才赴1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高新技术标杆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凝练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攻关,组织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合作桥梁。(市科技局牵头)

14. 强化人才保障。加快推进德州市人才集聚节点建设,积极融入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全面推进人才“五安工程”,进一步落实“德州惠才卡”保障措施,对来德高层次人才,优化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便捷服务流程,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品质活力城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构建开放创新生态

15. 加快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快市先进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规划建设,推进京津冀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发挥黄河流域产业技术创新中试基地联盟作用,促进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高效融通。支持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省高新区。支持建设国家、省科技创新强县,增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16. 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打造科技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新高地。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强化与大院名校战略合作,围绕产业链加快布局创新链,推动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德州。(市科技局牵头,市外办、市贸促会配合)

17. 推动全域创新发展。坚持错位发展、协同发展、互融互补,持续提升创新能级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形成“一心引领、一轴支撑、两翼齐飞”的创新发展格局。以德州天衢新区为核心打造创新引领圈,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以京沪高速高铁线为示范轴打造省会经济圈创新增长极,支持禹城、齐河、平原、陵城、临邑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绿色化工、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东西组团“两翼齐飞”发展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西翼”支持德城、武城、夏津围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氢能等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东翼”支持宁津、乐陵、庆云围绕体育用品、健康食品、精细化工等产业塑造区域新动能新优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强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8. 构建市场化成果转化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加强高端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支持发展研究开发、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9.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各级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社会资本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孵化+投资”的模式,直接对在孵科技企业进行创业投资。深入挖掘优质科创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开展综合性培育培训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上市。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科技创新治理改革,持续优化全过程创新生态

20. 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研项目中逐步推行经费“包干制”。建立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结果作为科技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探索实施财政科技发展资金“先投后股”试点,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发布机制,每年评选认定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1. 强化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深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科普重点工程,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定期向公众开放,支持建设省级科普基地。加大企业家创新事迹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家培训。(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创新支撑保障,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见效

22. 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各县(市、区)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23. 强化要素保障。将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