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3-07-13 鲁交水运〔2023〕14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政策解读丨《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13
现将《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和决策过程
当前,我国正从交通大国加快向交通强国迈进,交通运输部与省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部省共建交通强国省域示范区。内河航运具有运力大、成本低、能耗少的独特优势,是综合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京杭运河沿线港口吞吐量增长迅速,做好京杭运河铁水联运,可以畅通晋陕蒙与长三角地区的物流通道,进一步提高我省与长江经济带的合作水平。同时,小清河即将全线复航,将为鲁中、鲁北开辟新的陆海运输通道,进一步促进陆海联动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内河航运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内河进行调研,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内河航运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按程序完成意见征求、文件会签、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充分挖掘山东省内河航运资源,进一步推动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扎实推进《
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落地,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印发《若干政策》。
三、主要内容解读
《若干政策》共九条,分为奖补类政策和要素保障类政策两大类。
(一)奖补类政策方面
1.实施京杭运河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政策。对通过京杭运河山东段船闸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优惠。
2.内河集装箱运输奖补政策。按25元/标准箱对集装箱货主企业进行奖补,总奖补量为50万标准箱。
3.内河多式联运发展奖补政策。对入选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创建工程中涉内河航运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中涉内河航运项目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4.小清河市场培育期政策。共四项:
(1)航道、船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