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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23〕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 国办发〔2021〕24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9号)和《市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打造“电商名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宿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把跨境电商作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增量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突出创新引领,夯实载体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平台集聚、主体云集、服务高效、链条完善的跨境电商生态,推动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跨境电商实绩企业突破550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80亿元以上、占外贸比重超过10%,建成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5个,培育省级公共海外仓7个以上,孵化跨境电商出口品牌50个,基本构建产业水平提升、总量规模扩大、载体基础坚实、生态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商发展新格局,将宿迁综试区打造成为长三角北翼跨境电商示范标杆。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龙头引领行动

1.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政策保障等优势,聚焦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每年举办跨境电商专场招商会5场以上。加大对知名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招引,在宿落地区域性总部、集货中心;推动各地引进一批成熟运营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借助平台供应链整合优势,带动全市跨境电商及相关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引进跨境电商进出口额3000万元以上企业40家、超亿元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各驻外专业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大力招引综合服务企业。推动各地招引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提供孵化、运营、品牌推广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提升企业拓展跨境电商能力。加强与境内外知名平台合作,落地本地化服务机构,带动跨境电商发展。加大通关报税、支付结算、品牌认证等第三方服务类企业引进,培育更加完善跨境生态。到2025年,全市引进综合服务类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各驻外专业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实施主体培育行动

3.促进跨境主体做大做强。建立跨境电商企业培育库,实施“抓大扶中育小”工程,精准开展梯度培育,推动外贸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电商企业转型跨境电商、个人创业聚焦跨境电商。每年举办1次跨境电商宣讲活动。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独立站,培育私域流量,做强自有渠道。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利用跨境电商“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全市跨境电商企业超过550家,进出口额超1000万元企业8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实施“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聚焦沭阳休闲玩具、工艺礼品,泗阳服装鞋帽、家居用品,泗洪汽车配件、运动休闲,宿豫宠物用品、家纺产品,宿城家居用品、服装箱包等特色产业,每年举办3场以上资源对接活动,在产业带龙头企业引培、企业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引导扶持,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开展“走进产业带”系列行动,聚焦优势产业带,选育5-10家可形成示范、可复制推广的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打造产业带转型标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培育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坚持分类施策、梯度推进,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和品牌全球推广,扩大自主品牌出口。支持运用平台引流、社交媒体、跨境直播等多渠道推广品牌,提升品牌曝光度和知名度。组织开展跨境电商出口品牌认定,到2025年,培育跨境电商出口品牌50个、省级品牌1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实施创新驱动行动

6.创新推动“保税+”模式。鼓励市港口集团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等业务,打造示范标杆。鼓励在保税物流中心打造进口商品展示分拨中心,探索“保税仓+直播”“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模式,做大做强保税进口(1210)业务,辐射淮海经济区;加大进口跨境电商网红直播资源对接,打造进口商品直播基地;探索设立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打造物流集拼分拨中心,实现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国资委、市港口集团)

7.探索“大数据”应用新方式。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实现向数字化研发、扁平化管理、精准化营销、柔性化生产的“宿迁智造”转型。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业态发展,实现跨境电商和大数据服务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

(四)实施人才赋能行动

8.构建多元化人才培育机制。深入开展人才引领服务发展“五联五强”行动,将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全市电商人才多元化技能评价体系,统筹推进跨境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发挥跨境电商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行业龙头企业作用,开展市场化跨境电商人才培育。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加强跨境电商专业建设,强化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跨境电商创业培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跨境电商高层次人才引进,落实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相关院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9.营造人才良好发展氛围。启动“百企千人”跨境电商培训计划,借助运河电商大会、绿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举办峰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选品对接会等多形式跨境电商对接活动。加强与跨境电商先进地区交流,深化在市场主体培育、开拓国际市场、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合作,常态化开展行业资源对接、主题沙龙及专业培训。每年组织培训活动不少于30场、培训企业超200家、覆盖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五)实施生态提优行动

10.加强金融税收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多元化跨境电商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探索开发“信保+担保”及运费、存货、仓单等融资新模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推动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探索以宿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报关订单数据为基础,创新开展预付、应收、担保、质押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优质跨境电商企业授信额度。不断扩大“苏贸贷”的覆盖范围,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发挥信保政策作用,鼓励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风险。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基金对产业链“双招双引”推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助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迁市分行)

11.优化通关便利措施。持续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跨境电商监管模式便利化。探索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做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出口退运工作。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流程,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责任单位:宿迁海关、市税务局)

12.打造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健全“公铁水”联运体系,加快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造中欧班列接续点,逐步形成以宿迁港、海关监管区为支撑的口岸大通关体系。强化宿迁港外贸货运功能,引进优质外贸船企资源,加密外贸航线。探索“港保联动”,开展进口分拨、出口集拼等国际物流配送,推进外贸集装箱业务快速发展。深化与大型物流快递企业合作,提升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港口集团)

(六)实施载体强基行动

13.做精做优产业园区。围绕集聚一批企业、培养一批人才、引进一个平台、出台一项政策“四个一”标准,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园空间布局,完善金融支付、物流报关等综合服务功能。在保税物流中心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以宿迁跨境电商产业园为重点,加大龙头企业招引,推动京东(宿迁)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落地见效,培育跨境电商全链条生态,打造全市新经济业态发展示范区。沭阳、宿城产业园提档扩容,增强承载力;泗阳、泗洪加快产业园建设,加速企业集聚。开展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评定,推动市级产业园申创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5个以上,入驻企业1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4.完善海外仓全球布局。发挥海外仓畅通外贸供应链作用,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在欧美主销市场、“一带一路”新兴市场、中欧班列主要节点城市布局海外仓,培育海外仓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租用海外仓“抱团出海”,拓展国际市场。建立梯队培育机制,认定一批市级海外仓,推动市级海外仓申创省级公共海外仓。到2025年培育省级公共海外仓7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