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徐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徐财综〔2023〕9号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3〕13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22年徐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2022年徐州市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合并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全市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其中,加“▲”号的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
二、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