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商务局 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六条财政政策》的通知
滨农发〔2023〕15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主管部门、工信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发局、金融管理部门: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六条财政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商务局 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六条财政政策
第一条 支持我市科技含量高、延链能力强的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集团化发展。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对重点企业集团按地方税收贡献比上一年度增长1-5亿元、5-10亿元、10亿元以上分档按比例给予奖励,按单个企业集团最高1亿元奖励县(市、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延长优势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第二条 开展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及联合攻关。支持企业围绕我市“十强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邀请国内外科研团队联合攻关。按照《
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参加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揭榜挂帅活动,成功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经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每家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第三条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企业在建或新开工的,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建设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等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和环保节能节水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工艺优化与质量提升的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 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市财政安排200万元,对零售额贡献率及增速排名靠前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第五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对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优先推荐享受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第六条加快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步伐。我市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市财政按照上市进展情况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成功上市的企业再按照融资实施奖补,融资额10亿元以下的奖补200万元;融资额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补700万元;融资额20亿元(含)以上的奖补1200万元,企业境内成功上市的奖补总额将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按照融资额给予奖励,融资额10亿元以下的奖补500万元;融资额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补1000万元;融资额20亿元(含)以上的奖补1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滨州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高质量发展六条财政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预制菜是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是推进“菜篮子”工程提质增效的新业态,是带领农民“接二连三”增收致富的新渠道,对于促进创业就业、消费升级和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滨州文化底蕴厚重,产业基础雄厚,区位环境优越,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
二、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