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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苏食安委办〔2023〕11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考察苏州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优势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有关单位制定了《关于促进苏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印发


关于促进苏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考察苏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1号)、《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工信消费〔2023〕184号)工作部署,促进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传统优势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转变,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按照“调结构、扩规模、延链条、提质量、促转型、保安全”的总体要求,重点打造粮油加工产业集群,着力培育乳制品、咖啡制品、预制菜三大新兴产业,全力壮大龙头企业、全产业链企业、冷链物流配套企业,增强优质原料基地、食品安全保障两大基础支撑能力,强化技术创新和品牌战略,推动我市传统优势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传统优势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百亿龙头、千亿集群”的食品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园,10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 20亿元的龙头企业。

三、工作措施

以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提升、转型、求进为总基调,着力推动挖掘优势产业、培育龙头企业、聚焦创新驱动、品牌赋能发展、加强产业协作、保障食品安全等六个方面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一)挖掘提升优势产业

1.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持续深化“六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涉企服务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提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和“不见面”审批,开展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服务。强化事前服务指导。鼓励发展食品类市场主体,推动“个转企、小升规”,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和存量。(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食品专业人才培养及创新团队建设,支持食品企业与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和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鼓励食品产业人才参与各类人才选拔,支持食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每年开展食品行业技能竞赛,培育产教融合型食品企业。(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优食品产业布局。围绕粮油加工、乳制品、咖啡制品、预制菜等重点食品产业链,加强发展研究和政策扶持。推动全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鼓励各板块依托食品重点企业、特色项目,打造布局合理、特点鲜明、品种齐全、协同发展的食品产业园,支持重点食品企业入园集聚,增强产业集群活力和创新性。(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4.提升高端装备水平。鼓励大型食品企业引进转化智能装备、绿色包装、立体仓储、线上检测仪器等先进装备和质检技术。支持企业在工艺装备、生产制造中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市、县级市(区)两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年化利率不低于2%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市级财政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扶持培育重点项目。筛选一批食品产业精深加工创新、技改和新基建项目,优先列入市级各类重点项目清单。扶持培育一批潜力大、能力强、特色足的食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主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开展渠道建设,通过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联系服务制度。明确一批重点食品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联系服务,常态化做好政策宣讲、调查研究、工作指导、解决难题等工作,深入了解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企业在生存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推进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服务效率,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

(三)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7.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加强食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的创新研究,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标准化进程。支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做好国际和国内布局,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增强核心竞争力。指导申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立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服务与指导机制,定期开展面向食品企业的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等知识的专项宣介。(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数字经济赋能。加强区块链技术在食品行业的应用,推动食品企业加大产品溯源、供应链管理、大数据营销、品牌社会评价等数字化转型力度,在粮油加工、预制菜、咖啡制品、乳制品、饮料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先行试点。强化示范引领,打造食品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支持标杆企业将数字化转型经验转化为标准化解决方案向行业企业辐射推广,提升食品产业数字化转型整体水平。(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创新业态和发展模式。加快中央厨房、农商直供、垂直电商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食品产业与农业、休闲、旅游、文化等深度融合,鼓励食品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建设一批食品工业旅游企业。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典型案例。(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质量提升赋能发展

10.打响苏州制造质量品牌。推动食品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等质量管理模式,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竞争力。以地方特色优势食品产业为重点,精选领军龙头企业,综合运用质量品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帮扶支持手段,助力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食品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和“江苏精品”“苏州制造”等品牌认证。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省、市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探索集种养殖、加工、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新模式。深度挖掘江南饮食文化底蕴,挖掘培育一批传统食品制作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老字号”传承升级。(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积极开展食品产业标准化提升行动,支持食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