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市直部门)
附件1
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 |
2023年任务 |
2024年任务 |
2025年任务 |
责任县区 |
1 |
健全县域商业体系 |
各县要结合城乡发展实际,合理利用现有商业资源,优化商业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不断增强商业消费活力,进一步健全县域商业体系。 |
贯彻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制定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工作意见,修改完善有关规划。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实施。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实施。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2 |
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
到2025年,全市完成50个“美丽宜居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目标。 |
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5个。其中,沭阳县4个、泗阳县2个、泗洪县2个、宿豫2个、宿城3个、市经开区1个、市湖滨新区1个。 |
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0个。其中,沭阳县3个、泗阳县2个、泗洪县1个、宿城2个、市洋河新城2个。 |
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7个。其中,沭阳县3个、泗阳县1个、泗洪县1个、宿城2个。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3 |
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
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政策,中心城区每年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力争不少于40个,每个县力争不少于20个。 |
宿豫区不少于5个,宿城区不少于35个,市各功能区不少于1个;每个县不少于20个。 |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品牌招引支持政策。宿豫区不少于10个,宿城区不少于40个,市各功能区不少于2个;每个县不少于25个。 |
各地引进品牌的数量指标保持相对稳定,品牌档次要有新的提升,更好满足居民需求。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4 |
做强商业载体品牌 |
重点招引国内外知名的商业地产投资、运营商开发、管理核心商圈大型商业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优质商业运营商盘活、提升闲置或低质态的现有商业设施,打造具有标杆性、标志性和行业引领性的大型商业消费场景。 |
统筹谋划,制定招引计划。 |
持续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 |
持续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
宿城区 |
5 |
培育重点商业街区 |
支持推动苏州街、新盛街等重点街区丰富业态、提升运营水平,争创省级高品位步行街。至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10条以上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 |
推动苏州街创成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启动第一批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培育工作。 |
推动新盛街争创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力争认定一批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 |
按照计划完成10条以上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培育建设工作。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6 |
提升夜间 经济活跃度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打造2-3个有一定影响的夜经济集聚区,组织开展夜经济消费促进活动。 |
对打造夜经济集聚区进行统筹谋划,制定三年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建成不少于1个集聚区。开展夜间消费促进活动5次以上。 |
建成不少于2个集聚区。开展夜间消费促进活动10次以上。 |
全面完成夜经济集聚区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消费品质。开展夜间消费促进活动10次以上。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7 |
刺激大宗消费 |
切实发挥大宗消费的压舱石作用,采取综合措施,刺激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在重点消费行业领域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 |
出台刺激消费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增加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 |
根据市场变化和居民消费需求,完善深化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实施。 |
根据市场变化和居民消费需求,完善深化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实施。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8 |
实施专业市场升级计划 |
加快推进华东汽车科技城、宿迁国际汽车城、中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等大型专业市场建设,推动宿迁义乌商贸城、淮海建材城等老市场的转型升级,探索大型专业市场的管理运营模式,孵化重点商贸企业。 |
加快推进华东汽车科技城、中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建设。 |
启动宿迁国际汽车城建设。制定宿迁义乌商贸城、淮海建材城转型升级方案并有序实施。探索集中收银纳税,孵化培育重点企业。 |
新建市场投入运营,老市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企业培育取得实效。 |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9 |
强化龙头企业招引培育 |
鼓励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出台政策,支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品牌连锁店等。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区新招引上述项目(企业)不少于3个、每个功能区不少于1个。 |
制定相关政策,梳理目标项目(企业),有序推进招引工作。 |
招引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不少于1个。 |
持续推进,招引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不少于2个。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10 |
鼓励开展户外促销 |
支持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开放式商业街和特色消费街区,利用外围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在一定时段内,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开放式商业街、特色消费街区利用外围公共区域,开展户外消费促进活动。 |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并推进落实。 |
持续完善落实。 |
持续完善落实。 |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
附件2
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市直部门)
专项行动 |
任务分工 |
目标任务 |
2023年任务 |
2024年任务 |
2025年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一、优化网点布局专项行动 |
强化规划 引领 |
启动编制新一轮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加快构建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商业中心更加突出、梯度功能更加完善的城市商业体系。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与商业网点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约束。 |
加强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
力争一季度完成规划编制,报市规委会批准。同步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的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
持续推进实施。 |
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
打造核心 商圈 |
编制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专项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5年持续推动,初步形成高能级核心商圈,塑造城市新中心。 |
加强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启动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
力争上半年完成专项建设规划编制、论证并报批。同步制定完成各类项目推进计划,按照计划持续推进各项目建设。 |
按照计划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商圈功能、优化交通组织、美化景观风貌。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商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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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便民 服务 |
到2025年,全市完成50个“美丽宜居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目标。 |
全市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5个。 |
全市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0个。 |
全面完成全市5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目标。 |
市商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市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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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提升消费供给专项行动 |
大力引进知名品牌 |
中心城区每年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力争不少于40个,每个县力争不少于20个。 |
发布知名品牌招引指南,兑现有关支持政策。 |
发布年度知名品牌招引指南,按季度通报各地品牌招引工作进展情况。兑现有关支持政策。 |
发布年度知名品牌招引指南,按季度通报各地品牌招引工作进展情况。兑现有关支持政策。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培育本土消费品牌 |
到2025年,新增15家老字号。组织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 |
推荐申报“中华老字号”和“江苏老字号”,组织开展“宿迁老字号”认定。举办宿迁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江苏老字号博览会等。 |
建立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和宿迁老字号培育库。举办宿迁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江苏老字号博览会等。 |
优化老字号培育库,持续推进挖掘培育工作。举办宿迁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江苏老字号博览会等。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物局、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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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新增30家左右“宿迁精品”。 |
10个 |
10个 |
10个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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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做优消费场景专项行动 |
培育重点商业街区 |
支持推动苏州街、新盛街等重点街区丰富业态、提升运营水平,争创省级高品位步行街。至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10条以上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 |
推动苏州街创成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公布第一批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培育建设名单。 |
推动新盛街争创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 |
推动各地按照计划完成10条以上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培育建设任务。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
提升夜经济活跃度 |
以“酒都不打烊”为主品牌,在中心城区打响“下相不夜城”“月美古黄河”“醉美金樽坊”等一批夜经济品牌。推动建设一批书吧、酒吧、咖啡吧、康体健身、城市小剧场等高品质夜间消费场馆,丰富夜经济消费场景。完善便利的公共交通,便捷市民安全出行,鼓励推动企业商户适当延长营业时间。 |
争取省商务厅夜经济消费促进活动在宿迁举办。加强商旅文体领域深度融合,集中打造2-3个夜经济集聚区。 |
丰富“一水一城一都多节点”夜间经济带。围绕“下相不夜城”“月美古黄河”“醉美金樽坊”品牌,开展夜经济促消费活动。 |
全市范围内打造6个夜间活动最活跃、夜间项目最密集、最能引领潮流的地标性夜经济集聚区。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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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 |
到2025年,引导全市20家商场、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推动6家重点商场、超市加快数字化转型。 |
推动7家重点商场、超市加快数字化转型。 |
推动7家重点商场、超市等加快数字化转型。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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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壮大市场主体专项行动 |
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
实施商贸企业登高计划,到2025年,力争全市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达到10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达到8家。 |
力争全市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达到6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达到4家。 |
力争新增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达到2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达到2家。 |
力争新增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达到2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达到2家。 |
市商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实施连锁经营拓展计划,全面落实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简化烟草及乙类非处方药审批手续等政策,允许连锁经营企业申请统一纳税。 |
梳理政策执行情况,制定进一步完善措施。 |
持续落实。 |
持续落实。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烟草局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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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潜力企业升限纳统 |
持续开展准限上企业“两促两转”培育行动,每年新增入库纳统企业300家左右。 |
建立“两促两转”企业培育库,建立商务统计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批零住餐行业监测分析等机制,持续推动各地工作。 |
充实完善“达限企业促纳统”企业库,推动“工贸分离”“电商入库”,兑现有关支持政策。 |
根据发展形势,拓展新兴行业领域,挖掘潜力,持续推动入库纳统,力争全市入库纳统企业超过2000家。 |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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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激发消费活力专项行动 |
开展消费 促进 |
在全市组织开展“嗨在宿迁·欢乐消费”系列购物节活动,形成“4+9+N”总体活动框架,即四季主题、九城联动、N场活动。打造中心城区特色消费节庆活动。 |
结合全省性活动,根据季节性消费特点,分别举办春季购物节、夏季购物节、秋季购物节、冬季购物节。 |
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系统策划中心城区特色消费节庆活动,明确主题、时间、形式和运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 |
全市域举办四季购物节,在中心城区举办特色消费节庆活动,全年全市举办消费促进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 |
刺激大宗 消费 |
支持引导各地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全面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的各项政策。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
研究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电子产品、家居等行业消费的政策和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实施。 |
根据市场变化,优化各项政策措施。市级层面举办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促进活动不少于10场次。 |
市级层面举办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促进活动不少于10场次。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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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参加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推广使用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促进家装家居翻新换新。 |
鼓励2家企业参加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 |
鼓励3家企业参加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 |
鼓励5家企业参加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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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激发消费活力专项行动 |
扩大服务 消费 |
推动各地开展“味道宿迁”酒都地标美食系列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餐饮店、美食街区、美食平台等推出美食新品、爆品和优惠活动。 |
举办网络美食评比竞赛活动、举办夏季啤酒美食广场活动。 |
举办地标美食评选活动,举办美食展览。 |
组织“名菜、名厨、名店”评比活动。 |
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持续举办宿迁马拉松、农民“丰收节”龙舟赛、端午龙舟赛等重点文旅体活动。 |
提升内涵、创新形式,有序组织。 |
提升内涵、创新形式,有序组织。 |
提升内涵、创新形式,有序组织。 |
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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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促进文旅消费,围绕项王故里、三台山风景区、皂河龙运城、洪泽湖湿地等重点景区,推动品质提升,围绕乡村旅游、生态康养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主题,开发推广精品旅行线路和产品,围绕五一、暑期、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鼓励各主要景区实施免门票、打折促销活动。 |
持续做好生态四季游发布,每季度发布文旅活动不少于20项,推荐线路不少于4条,新增旅游景区不少于2家,评定1家全国丙级以上旅游民宿。 |
持续开展非遗进景区活动,评定1家全国丙级以上旅游民宿,力争创成1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
新增旅游景区不少于2家,制定市级旅游民宿评定标准,评定不少于10个市级旅游民宿。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市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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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化消费环境专项行动 |
鼓励开展户外促销 |
支持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开放式商业街和特色消费街区,利用外围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在一定时段内,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开放式商业街、特色消费街区利用外围公共区域,开展户外消费促进活动。 |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并推进落实。 |
持续完善落实。 |
持续完善落实。 |
市城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
适度推行柔性执法 |
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优化企业促消费活动许可(备案)流程。 |
研究制定相关制度。 |
常态化推进。 |
常态化推进。 |
市城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以上有关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