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滨州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市级示范基地考评计分表
附件2:
滨州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市级示范基地
考评计分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考评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基本 分值 |
申报单位自评得分 |
县级复审得分 |
市级专家评审记分 |
培训能力(15分) |
1 |
是否有针对培训项目专门的培训设施设备,且数量是否能满足学员需求。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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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使用国家认定的专业教材或由其他权威机构编写的专业教材,或者自行编写的教材是否成为行业的通用教材。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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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训项目是否为市场急需项目,是否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特色性,是否在本地区发挥品牌效应。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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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20分) |
4 |
师资总人数是否不低于20人。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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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职教师人数是否不低于10人。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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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等院校具有家庭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专业的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本专业师资总是是否低于15%;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具有家庭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本专业师资总数是否不低于15%。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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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等院校是否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教师是否参加过师资提升学习培训; 企业内部设立的培训机构对本企业新员工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人次占全体职工人数是否达到80%以上。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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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基本 分值 |
申报单位自评得分 |
县级复审得分 |
市级评审计分 |
培训效果(20分) |
8 |
高等院校家庭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是否不低于300人;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人数是否不低于800人次。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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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等院校家庭服务相关专业学生毕业率是否达到90%以上(学信网等查询毕业证情况或其他证明材料);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率是否达到90%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查询或专项能力证书、合格证的发放情况)。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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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安置(40分) |
10 |
高等院校家庭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是否达到90%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约情况或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参训人员人员培训后就业率是否达到90%以上(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就业登记或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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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与4家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就业安置合作关系(合作协议和学员就业协议等佐证材料)。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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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建设或共建培训基地(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运营情况)。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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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积极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有合理的就业安置网络和渠道。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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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基本 分值 |
申报单位自评得分 |
县级复 审得分 |
市级评 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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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5分) |
14 |
是否参加过公益事业、公益活动或慈善活动等。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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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的每次加1分,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的每次加0.5分,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的每次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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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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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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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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