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宿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宿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宿建发〔2021〕95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国土房产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宿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

二、本标准实施后,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标准的,应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单方面制定和调整物业服务标准。

三、对于高档小区或服务要求标准较高的小区,可以参照省内其他城市做法,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应经相关单位核准执行。

四、《宿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宿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

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二级物业服务标准

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一、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1人(年龄45周岁以内),具有全面物业管理技能,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

2.财务人员:不少于2人(年龄40周岁以内),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操作规范,大专及以上文化,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

3.保安队长:1人(年龄40周岁以内),退伍军人或具备过硬的身体素质,能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4.专职客服人员:每500户配备1名专职管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内),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工作热情、认真积极,善于处理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及各种投诉,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

5.秩序维护员:以中青年退伍军人为主,年龄3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比例不低于80%,行业协会培训的《物业从业人员秩序维护员证书》比例不超过20%)。

如果项目只有一个出入口的,每班人员不少于4人,每增加一个出入口每班应增加2名人员。

6.保洁人员:按建筑面积每5000平米配备1名保洁人员,年龄55周岁以内。对楼内外公共区域、相关设施设备、道路、场地等清扫及时,擦洗干净,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统一着装,配备专门的清扫工具,定点定时清扫,实行动态保洁,确保小区内干净、整洁并长期保持。

1.项目经理:1人(年龄55周岁以内),具有全面物业管理技能,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有3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

2.项目主管:1人(年龄50周岁以内),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有2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

3.财务人员:不低于2人(年龄55周岁以内),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操作规范,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4.保安队长:1人(年龄50周岁以内),具备过硬的身体素质,能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5.专职客服人员:不低于2人(年龄40周岁以内),要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善于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各种投诉,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

6.秩序维护员人员:以中青年为主,50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5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比例不低于60%,行业协会培训的《物业从业人员秩序维护员证书》比例不超过40%)。

如果项目只有一个出入口的,每班人员不低于3人,每增加一个出入口每班应增加1名人员。

1.项目经理:1人(年龄60周岁以内),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有2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财务人员:不低于1人(年龄60周岁以内),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操作规范,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3.保安队长:1人(年龄55周岁以内),具备过硬的身体素质,能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4.客服人员:不低于1人(年龄50周岁以内),善于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各种投诉,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

5.秩序维护员人员:年龄50周岁以内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证书。

如果项目只有一个出入口的,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每增加一个出入口每班应增加1名人员。

6.保洁人员:按建筑面积约每15000平米配备1名保洁人员,年龄65周岁以内,对楼内、外公共区域、相关设施设备、道路、场地等清扫及时,擦洗干净,着装统一,并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一、人员配备

7.工程维修人员:按建筑面积每5万平米配备1名专职维修人员,年龄40周岁以内,持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消防、电梯操作等专业资格证书,熟练维修技能,服务规范,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工作。

8.绿化管养人员:按绿化面积每2万平米配备1名专职绿化人员,具有相关绿化养护技能的专业人员,操作规范,确保绿化苗木长势良好,景观带长期保持,绿化场地干净卫生。

7.保洁人员:按建筑面积约每10000平米配备1名保洁人员,年龄60周岁内,对楼内、外公共区域、相关设施设备、道路、场地等清扫及时,擦洗干净,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统一着装,配备专门的清扫工具,除定点定时清扫,还要动态保洁,确保小区内干净、整洁并长期保持。

8.工程维修人员:按建筑面积每8万平米配备1名专职维修人员。专职维修人员要有水、电以及其他设施设备熟练的维修技能,服务规范,并取得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9.绿化管养人员:按绿化面积每4万平米配备1名专职绿化人员,绿化养护人员应为具有相关绿化养护技能的专业人员,操作规范,确保绿化苗木长势良好,景观带长期保持,绿化场地干净卫生。

7.工程维修人员:按建筑面积每10万平米配备1名专职维修人员。专职维修人员要有水、电以及其他设施设备熟练的维修技能,服务规范,并取得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8.绿化管养人员:按绿化面积每5万平米配备1名专职绿化人员,绿化养护人员应为具有相关绿化养护技能,操作规范的专业人员。

二、基础服务

1.设立服务中心并配备办公设备;

2.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项目负责人员姓名及资格证书、服务电话等信息;

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归集完整、分类规范、查阅方便;档案资料存放环境符合安全、防火、通风、防潮要求;

4.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合处置突发事件,消防演练及电梯困人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并保存记录;

5.建立企业标识体系,房屋本体标识(住宅小区出入口、楼栋单元等)、交通标识、设施设备管理标识、警示标识等清晰完整;

6.不同岗位人员分类统一着装、佩戴明显工作标志;

7.建立收费、客户服务、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以及园林绿化等服务规范,监督并评估外部服务供应商履约效果。

1.设立服务中心并配备办公设备;

2.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项目负责人员姓名及资格证书、服务电话等信息;

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归集完整、分类规范、查阅方便;

4.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合处置突发事件,每年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5.住宅小区出入口、楼栋单元、物业用房、交通等标识清晰、完整;

6.服务员工佩戴明显工作标志。

1.设立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设备;

2.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项目负责人员姓名及资格证书、服务电话等信息;

3.建立基本档案资料;

4.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三、客户服务

1.设立客户接待电话,24小时受理客户服务诉求,处理记录完整;

2.服务中心公示客户服务人员,收费明码标价,每年不少于1次物业收支情况公示;

3.建立特约服务机制,公示服务内容和价格。提供多项有偿特约服务,不少于三项免费特约服务;

4.每年不少于2次满意率调查,满意率85%以上,调查结果在小区内公示,对调查中业主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并回访;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行为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7.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文明生活,每年组织2次以上社区文化活动。

1.设立客户服务接待电话,12小时受理客户服务诉求,处理记录完整;

2.收费明码标价,每年不少于一次物业收支情况公示;

3.建立特约服务机制,公示服务内容和价格。提供多项有偿特约服务,不少于一项免费特约服务;

4.每年不少于1次满意率调查,满意率80%以上;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行为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7.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文明生活,每年组织1次以上社区文化活动。

1.8小时受理客户服务诉求,处理记录完整;

2.收费明码标价,每年不少于1次物业收支情况公示;

3.建立特约服务机制,公示服务内容和价格;

4.开展年度客户满意率调查,满意率75%以上;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行为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7.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文明生活。

四、共用部位

管理

1.每月1次巡检上人屋面,每月1次清理上人屋面排水沟、落水口(雨季到来前增加检查1次);对不可上人屋面,每年雨季来临前清理1次;

2.每月1次巡检道路、路牙、窨井盖;

3.每季度1次检查室外排水管道,窨井等,发现问题安排疏通清理,每月1次清扫外排水明沟泥沙等垃圾;

4.每月1次检查房屋外立面是否发生破损、脱落、渗水、污迹、乱涂乱画和乱挂现象;

5.每月1次检查安全防范警示标识,主要通道安全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设施缺损的,及时补齐;

6.每月1次检查门厅、楼梯间、走廊、围墙、景观小品、凉亭、雕塑、休闲椅、健身器材和儿童娱乐设施。

1.每半年1次清理上人屋面排水沟、落水口;对不可上人屋面,每年雨季来临前清理1次;

2.每半年1次检查室外排水管道,窨井等,发现问题安排疏通清理;

3.每季度1次检查房屋外立面是否发生破损、脱落、渗水、污迹、乱涂乱画和乱挂现象;

4.每季度1次检查安全防范警示标识,主要通道安全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设施缺损的,及时补齐;

5.每季度1次检查门厅、楼梯间、走廊、围墙、景观小品、凉亭、雕塑、休闲椅、健身器材和儿童娱乐设施。

1.每年雨季来临前对上人屋面排水沟、落水口清理1次;

2.室外排水管道不畅时安排疏通清理;

3.每年1次检查门厅、楼梯间、走廊、围墙、景观小品、凉亭、雕塑、休闲椅、健身器材和儿童娱乐设施。

五、共用设施

设备管理

1.建立设施设备台帐、设备卡;

2.制定并实施年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3.制定并执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检查、定期检测、专业外包服务合同全程监管等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存相应记录;

4.设备运行正常,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设备机房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5.小区道路平整,雨污井每月清疏1次,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原则上每年清掏1次;主(备)潜水泵运行正常,状态标识正确;

6.路灯、楼道灯运行正常,路灯编号有序;

7.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设施设备的检修等记录齐全;

2.建立设施设备台帐、设备卡,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设备机房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4.小区道路平整,雨污井每半年清疏1次,化粪池原则上每年清掏1次,地下室配备的潜水泵能正常启动;

5.路灯、楼道灯功能完好。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道路通畅,雨污井、化粪池不发生堵塞现象;

3.路灯、楼道灯功能完

【给排水系统】

1.每月1次检查总体供水设施;

2.每日1次巡检机房和主要设备,并保存记录;

3.生活水箱方盖并上双锁,制定生活水箱钥匙管理规定(专营单位直管除外);

4.每周1次打扫水泵房卫生,保持泵房环境整洁、无杂物、无污染源(专营单位直管除外);

5.每半年1次对给排水设施进行检查;

6.防水箱、生活水箱保持正常水位;

7.制定停水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每半年演练1次。

【给排水系统】

1.每周1次巡检机房和主要设备,并保存记录;

2.有月度、季度、年度保养计划;

3.每月1次打扫水泵房卫生(专营单位直管除外);

4.消防水箱、生活水箱保持正常水位;

5.制定停水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每年演练1次。

【给排水系统】

1.每周1次巡检机房和主要设备,并保存记录;

2.每季度1次打扫水泵房卫生(专营单位直管除外)。

五、共用设施

设备管理

【避雷系统】

1.每年1次维护避雷设施,并保存记录;

2.每年1次检测接地电阻。

【避雷系统】

1.每年1次维护避雷设施,并保存记录;

2.每年1次检测接地电阻。

【避雷系统】

1.每年1次维护避雷设施,并保存记录;

2.每年1次检测接地电阻。

【消防系统】

1.绘制消防设施设置平面图;

2.高层建筑配有火警疏散示意图并设置在楼层明显位置;

3.火灾报警主机、各类火灾探测器运行正常;消防联动主机、各类联动设备运行正常,随时可以手动或自动启动;

4.及时正确处理每个消防报警、故障信号,并保存记录;

5.每半年1次对各消防联动系统进行测试;

6.每月1次检查消防泵、喷淋泵,每半年1次保养相关部件;

7.每周1次检查消防管网压力;

8.消火栓柜每月检查1次,水带按规范折叠摆放,柜内配件齐全;

9.防火卷帘每年检查1次,能实现远程和现场控制升降;

10.   防火门每半年检查1次;

11.   灭火器每年检查1次,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

12.   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每季度检查1次,检测电池容量和照明效果;

13.   应急消防器材齐全,在有效期内;

14.   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管网的测试、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消防系统】

1.绘制消防设施设置平面图;

2.高层建筑配有火警疏散示意图并设置在楼层明显位置;

3.火灾报警主机、各类火灾探测器运行正常;消防联动主机、各类联动设备运行正常,随时可以手动或自动启动;

4.及时正确处理每个消防报警、故障信号,并保存记录;

5.每年1次对各消防联动系统进行测试;

6.每季度1次检查消防泵、喷淋泵,每年1次保养相关部件;

7.每月1次检查消防管网压力;

8.消火栓柜每月检查1次,水带按规范折叠摆放,柜内配件齐全;

9.防火卷帘每年检查1次,能实现远程和现场控制升降;

10.   防火门每半年检查1次;

11.   灭火器每半年检查1次,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

12.   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每半年检查1次,检测电池容量和照明效果;

13.   应急消防器材齐全,在有效期内;

14.   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管网的测试、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消防系统】

1.绘制消防设施设置平面图;

2.高层建筑配有火警疏散示意图并设置在楼层明显位置;

3.火灾报警主机、各类火灾探测器运行正常;消防联动主机、各类联动设备运行正常,随时可以手动或自动启动;

4.及时正确处理每个消防报警、故障信号,并保存记录;

5.每年1次对各消防联动系统进行测试;

6.每半年1次检查消防泵、喷淋泵,每年1次保养相关部件;

7.每季度1次检查消防管网压力;

8.消火栓柜每月检查1次,水带按规范折叠摆放,柜内配件齐全;

9.防火卷帘每年检查1次,能实现远程和现场控制升降;

10.   防火门每半年检查1次;

11.   灭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压力正常,在有效期内;

12.   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每年检查1次,检测电池容量和照明效果;

13.   应急消防器材齐全,在有效期内;

14.   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管网的测试、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五、共用设施

设备管理

【电梯系统】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相关强制性规定;

2.电梯机房3天巡检1次;

3.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之内到场;

4.每日1次对轿内报警对讲装置进行测试。

【电梯系统】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相关强制性规定;

2.电梯机房7天巡检1次;

3.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员15分钟之内到场。

【电梯系统】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相关强制性规定;

2.电梯机房15天巡检1次;

3.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员20分钟之内到场。

【弱电系统】

1.门禁、监控、周界等弱电系统运行正常,设备点位、地址码表完整,设备、线路标识清晰、完整,监控录像保存30天以上;

2.每年1次室外立杆、支架除锈刷漆,每季度1次设备系统保养、连接器紧固、线缆整理,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3.每月1次监控室设备表面吸尘,每半年1次设备内部除尘;

4.UPS不间断电源,每季度1次电池充放电实验;

5.系统巡检、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弱电系统】

1.门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设备点位、地址码表完整,设备、线路标识清晰、完整,监控录像保存30天以上;

2.每半年1次设备系统保养,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3.每月1次机房设备外观吸尘,每年1次设备内部除尘;

4.UPS不间断电源,每半年1次电池充放电实验;

5.系统巡检、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弱电系统】

1.门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设备点位、地址码表完整,监控录像保存30天以上;

2.每年1次设备系统保养,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3.每季度1次机房设备外观吸尘,每年1次设备内部除尘;

4.系统巡检、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六、秩序维护管理

1.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对外来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实行管理;

2.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早晩高峰期实行4小时立岗服务7:00 ~ 9:00,17:00- 19:00;

3.安全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图像、数据、记录清晰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4.保障主干道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清理消防通道杂物;

5.夜间巡逻不少于2小时1次,巡逻记录清晰完整。

1.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对外来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实行管理;

2.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

3.安全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图像、数据、记录清晰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4.维持消防通道畅通;

5.夜间巡逻不少于4小时1次,巡逻记录清晰完整。

1.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对外来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实行管理;

2.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

3.安全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图像、数据、记录清晰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4.维持消防通道畅通;

5.夜间巡逻不少于1次,巡逻记录清晰完整。

七、环境卫生管理

1.宅小区内实行定人、定岗、定区域的“三定”动态巡回保洁制度。

2.按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

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桶)、果皮箱;

4.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1.住宅小区内实行定人、定岗、定区域的“三定”动态巡回保洁制度。

2.按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

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桶)、果皮箱;

4.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1.住宅小区内实行定人、定岗、定区域的“三定”动态巡回保洁制度。

2.按需要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

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桶)、果皮箱;

4.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每日清扫1次;

5.设置带有遮挡抑尘设施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标识清晰,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6.每日1次清洁门厅及电梯地面;

7.每日2次清扫公共道路、绿地、停车场、文体活动区域,目视道路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

8.每周2次清洁公共楼道地面;

9.每周2次擦抹公共楼道及电梯轿厢内设施;

10.每周2次擦抹公共设施;

11.每周2次打捞喷水池、人工湖水面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

12.每月1次清洗内侧公共门窗(2米以上玻璃除外);

13.每年6次以上消杀。

5.设置带有遮挡抑尘设施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标识清晰,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6.每日1次清洁门厅及电梯地面;

7.每日1次清扫公共道路、绿地、停车场、文体活动区域,道路无杂物;

8.每周1次清洁公共楼道地面;

9.每周1次擦抹公共楼道及电梯轿厢内设施;

10.每周1次擦抹公共设施;

11.每月1次打捞喷水池、人工湖水面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

12.每半年1次清洗内侧公共门窗(2米以上玻璃除外);

13.每年3次以上消杀。

5.设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标识清晰、防护措施得当,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6.每周2次清洁门厅及电梯地面;

7.每周1次清扫公共道路,道路无明显杂物;

8.每周1次清洁公共楼道地面;

9.每月1次擦抹公共楼道及电梯轿厢内设施;

10.每月1次擦抹公共设施;

11.每季度1次打捞喷水池、人工湖水面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

12.每年1次清洗内侧公共门窗(2米以上玻璃除外);

13.每年2次以上消杀。

八、绿化养护管理

1.绿化适时浇水、治虫;

2.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5次;

3.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

4.灌木整形修剪每年不少于1次;

5.篱、球等按造型要求修剪每年不少于1次;

6.草坪除杂草每年不少于2次;

7.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

8.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7天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9.绿化植物应定期清洗;

10.有年度消杀计划,并提前公示消杀通知,有具体消杀记录;

11.每年不少于2次花卉布置;

12.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1.绿化适时浇水、治虫;

2.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3次;

3.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

4.灌木整形修剪每年不少于1次;

5.篱、球等按造型要求修剪每年不少于1次;

6.草坪除杂草每年不少于2次;

7.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不少于1次;

8.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15天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9.绿化植物应定期清洗;

10.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1.绿化适时浇水、治虫;

2.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1次;

3.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

4.灌木整形修剪每年不少于1次;

5.草坪除杂草每年不少于1次;

6.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

7.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30天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

8.绿化植物应定期清洗;

9.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印发

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