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
附件
泰州市园林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养护要求 |
扣分标准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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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植物养护
植物养护 |
植物 生长 |
40 |
长势。绿地内植株必须保持良好生长状态。 |
发现植株长势不良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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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水。应按照时间要求和频次及时浇水,冬季要浇防冻水,确保苗木不发生死亡。 |
未浇水或浇水不及时、不合理,造成干旱、水涝的,冬季未浇防冻水或浇防冻水不及时导致苗木死亡的,每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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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肥。应按照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期限要求施肥。 |
未按照要求施肥或施肥不当导致肥害的,每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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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缺死苗木应按照原设计要求补植到位,确保成活且符合景观要求。 |
苗木缺株的、未补植到位或未成活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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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应及时清除各类杂草,特别是大型恶性杂草、蔓性藤本等杂草,规范合理使用除草剂。 |
植物内杂草明显,每处扣3—5分。违规使用除草剂的,发现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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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 修剪
植物 修剪 |
15
15 |
乔木。应及时对乔木主杆的萌蘖枝、下垂枝、断枝、枯死枝、直立枝、平行枝、干扰枝进行修剪,保持树冠完整美观通透。 |
乔木主杆存在萌蘖枝、下垂枝、断枝、枯死枝等未修剪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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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树、花灌木及绿篱。造型树剪扎及时、树姿优美、云片丰满。花灌木要及时剪除萌蘖枝、下垂枝、断枝、枯死枝、直立枝、平行枝、干扰枝、徒长枝,修剪规范美观。绿篱修剪时须保持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正直,曲线处弧度圆润,球冠植物圆滑,相邻不同品种绿篱或模纹(色块)之间分界清晰。 |
造型树剪扎不及时,变形走样的每处扣5分。 花灌木存在萌蘖枝、下垂枝、断枝、枯死枝等未能及时修剪的,每处扣3—5分;花后未及时修剪,每处扣3—5分;乱修乱剪或修剪时间不对而影响观赏效果的,每处扣5分。绿篱修剪不平整、弧度不圆润,分界线不清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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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被、花卉。地被植物及花卉充分体现设计意图,有精美图案和色彩配置,高低错落有序,季相变化明显,植株健壮,无枯枝枯叶,无杂草;四季草花及时更换;水生植物应及时剪去枯枝、残花,休眠期及时割除影响景观的植物。 |
植物生长杂乱,每处扣3—5分;花后未及时修剪的,每次扣3—5分;四季草花未及时换花的,每次扣3—5分;造型树剪扎不及时变形走样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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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草坪高度应控制在4—5厘米,当实际草坪高度超出额定高度1/3时,应进行修剪,并切边形成分隔沟。修剪面平整,边角无遗留,草屑应及时扫尽运出,草坪修剪前应除杂草。 |
未按照规范及时修剪的,每处扣3—5分;违规使用割灌机修剪的,发现一次扣15分;草坪修剪前未除杂草,发现一次扣10分;常绿草坪冬季复播效果差,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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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 防治 |
15 |
病虫害。病虫害危害率在5%以下,发现病虫害应及时防治,农药应严格按指导要求配比,用量正确,无药害产生。 |
病虫害防治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每处扣3—5分;防治产生药害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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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病虫害和飘絮防治措施。依据专业部门制定的方案积极参与天牛防治、蚜虫治理、杨柳树和法桐飘絮、香樟黄化治理、小老树复壮等养护集中行动。 |
未按专业部门制定的方案实施治理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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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地环境 |
10 |
绿化养护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及其他杂物;垃圾箱清运及时。 新栽苗木或易倒伏树木应做好支撑,确保安全。 养护沟与边土。不同苗木品种间、树圈、草坪收边等应有养护沟,沟形自然顺滑。边土(园路路牙、铺装边上土壤)要低于路牙、铺装1—5厘米,确保路面铺装清爽整洁。 |
未及时清理绿化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及其他杂物的,每处扣3—5分;垃圾箱内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1—3分。 新栽树木支撑不全的,每处扣1—3分。 无养护沟或养护沟不明显的,每处扣3—5分;养护沟不自然顺滑的,每处扣1分;路牙边上土壤高出路牙,路上有明显水土流失和污染的,每处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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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地保护 |
5 |
绿地内应无违法经营、私搭乱建,无车辆占压绿地行为。 无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侵绿行为。 对绿地内发生的盗伐树木,强占、偷占、破坏绿地树木进行硬化或私开门口等违法行为是否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反映并追踪处理结果。 |
绿地内有违法经营、私搭乱建的,每处扣3—5分;树木上有钉、挂、捆绑等现象或绿地内有堆物、堆料、停放车辆等违法侵占行为的,每处扣3—5分。 绿地内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每处扣3—5分。 对绿地内发生的侵绿行为未及时书面通知执法部门,或未做好登记备案并积极追踪问效执法进程的,每起扣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