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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5G网络建设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5G网络建设的通知

九府办字〔2020〕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5G网络建设的通知》(赣重点字〔2020〕11号)要求,确保我市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经2020年10月29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研究,现将加快我市5G网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市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将疑难站址(包括公共资源和非公共资源)和转供电站点等问题形成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清单式”收集、“销号式”管理,定期调度跟踪、通报督办,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各县(市、区)要发挥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切实将有关责任下沉到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形成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推进体系。(责任单位:市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落实站址建设任务

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在抓紧完成已批复站点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向集团公司争取后续建设计划,追加5G建设投入。2020年要确保实现“全市完成2600个以上5G基站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县城)、工业园区、4A以上景区5G网络覆盖”目标,其中九江移动要完成1037个5G站点建成开通,九江电信和九江联通要完成1563个站点建成开通。(责任单位:铁塔九江分公司、移动九江分公司、电信九江分公司、联通九江分公司)

三、推进疑难站址建设

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督促、指导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明确专人对接服务基站建设单位,加强与九江铁塔公司、通信运营企业之间的沟通配合,高效协调推进5G网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公共资源开放政策,多措并举推进疑难站址建设落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普,积极宣传5G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基站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有效解决基站以及通信机房建设中的选址难、施工进场难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落实用电补贴政策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赣府厅字〔2019〕62号明确,“按照省、市各50%的比例对电信运营商给予用电支持,从2019年到2021年,每个实际运营的宏基站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的用电支持,每家电信运营商每年省市支持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相关单位要参照省里做法,按照市工信局核准的各通信运营企业《5G基站电费补贴申报书》,对申报的5G基站落实电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降低5G网络用电成本

供电公司要按照“一站一策”确定5G基站转供电改造方案,加快转供电改造。对满足公用变压器直接接入条件的,实行就近接入,对地处偏远区域不具备公用变压器直接接入条件的,按照专用变压器方式接入。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站点,支持转供电主体单独加装电表计费。使用公共资源的站点执行与转供电业主单位统一电价;使用非公共资源的站点,转供电主体向被转供的5G通信基站(终端用电户)收取电费时,除线路损耗费用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线损率不超过10%。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受理涉及5G通信基站转供电投诉举报,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局、国网九江供电公司)

六、简化5G网络建设审批流程

对于已纳入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信基站,后续规划、施工许可、市政、园林、道路开挖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豁免清单”管理,免于办理行政许可,可直接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依据5G通信基础设施布点规划批准文件,在开工前向属地住建和道路管理权属部门报备。建设单位对5G网络设施(基站、通信管道、通信机房等)建设开挖的市政道路、绿化园林要按照城管部门标准自行修复到位或委托修复。免除5G网络设施的道路、园林等开挖、占用费用(委托修复设施的费用除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七、推进5G网络与建筑物同步建设

做好规划衔接,将《九江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数据录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建成后),将5G网络建设涉及的基站等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出让说明书。落实《江西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建筑物通信配套设施(含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将5G网络等无线通信纳入行政审批大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窗口,由江西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九江办事处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相关通信基础设施审核备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九江市5G网络建设职责分工表


附件


九江市5G网络建设职责分工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职责分工

1

市政府信息办

负责全市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协调。

2

市发改委

负责协调解决转供电问题。

3

市市监局

负责查处5G基站不合理加价等价格违规违法行为。

4

市工信局

负责落实用电补贴政策。负责工业园区、企业公共资源开放。

5

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资金用于5G基站用电补贴。

6

市住建局

负责落实5G网络设施简化审批流程和《江西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7

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通信基础设施选址规划审批,及时将5G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

8

市行政审批局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将建筑物通信配套设施(含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9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基站电磁辐射的环境管理,并协助做好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工作。

10

市城管局

负责落实5G网络设施简化审批流程。负责开放市政道路沿线绿化带、路灯杆等公共资源用于5G建设。

11

市公安局

负责打击故意阻碍基站建设、破坏和盗窃通信设施、利用技术手段危害通信安全的行为,保障通信设施安全,并开放天网监控杆、交警卡口杆等公共资源用于5G建设。

12

市教育局

负责协调全市所辖学校公共资源开放。

13

市文广新旅局

负责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及相关公共资源开放。

14

市卫健委

负责协调全市医院所属公共资源开放。

15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相关道路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和沿线公共资源开放。

16

市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全市通信基站的设台审批工作。

17

铁塔九江分公司

全面统筹做好通信基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

18

电信九江分公司、移动九江分公司、联通九江分公司、广电网络九江分公司

负责对照指标任务,加快5G站点建设开通。

19

国网九江供电公司

负责加快转供电站点改造,落实转供电价格政策。

20

市城市发展集团、市交通航运投资发展集团、市工业发展集团、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楼宇、公共绿地、杆塔等公共资源开放。

21

各县(市、区)政府

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压实责任,积极配合基站建设单位进行站址落地协调。








2020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官网